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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路(清源路-平圩路)道路工程 |
| 项目类型 | 城市建设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 |
| 监测单位 | **** |
| 地理位置 | **省-**市-**区 |
| 说明 | 《**路(清源路-平圩路)道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公示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有关要求,**路(清源路-平圩路)道路工程于2026年5月25日在**市**区主持召开了《**路(清源路-平圩路)道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单位有:****集团****公司、施工单位****公司、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单位****,验收组以建设单位为组长。 验收组认为:**路(清源路-平圩路)道路工程按照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要求,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了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基本完成方案批复的内容,实施效果较好,准予通过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的专项验收。现将有关水土保持设施验资料向社会公开。 具体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资料见附件。 附件1:**路(清源路-平圩路)道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附件2:**路(清源路-平圩路)道路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公示期:2026年6月18日至2026年7月16日(20个工作日)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及理由通过以下联系方式联系建设单位**路(清源路-平圩路)道路工程反馈相关意见。 联系人及电话: 孙清/199****1957 特此公示。 **** 2026年6月18日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