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中心物业管理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畅丰****公司(原******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省**市**区桃仙街43号4单元1层3号1510
被投诉人1:****中心
地 址:**市**口区**街42号
被投诉人2:******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宏大路18号12层02室
相关供应商1:******公司****公司)
地 址:**省**市**区泡崖八区98号楼3单元3层2号
相关供应商2:**悦豪****公司****公司)
地 址:**省**市**区泉水E3区59号3单元3层2号
相关供应商3:**清诚****公司****公司)
地 址:**省**市**区泉水D6区52号1单元3层1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轩昂公司、悦豪公司、清诚公司涉嫌串通投标,代理机构未依法履行审查职责,调查不充分。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部分缺乏事实依据,部分属于无效投诉事项,驳回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