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体育馆智能照明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市**区木林镇顺焦路木林段83号3层30881室
被投诉人1:****大学
地 址:**市**区西三环北路2号
被投诉人2:****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15层
相关供应商:********公司)
地 址:**市**区团结**路2号2号楼4层407室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1.投诉事项1、2、3为,****公司所投灯具产品不符合磋商文件有关技术要求,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2.投诉事项4为,****公司不满足磋商文件有关人员售后服务要求,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3.投诉事项5、6为,****公司涉嫌提供虚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和业绩。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6成立,投诉事项2、3、4、5缺乏事实依据,本项目成交结果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