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2026年-2027年度物****政府采购。
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基本概况(一)项目名称:****2026年-2027年度物业社会化服务(二)项目编号:****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四)项目属性:服务(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的,若有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与,视为无效响应。
(六)本文件售价:免费。
二、项目内容包号包名称(标的名称)包预算包最高限价合同履行期限所属行业1****2026-2027年度物业社会化服务49.957284元49.957284元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的服务期物业管理三、****政府采购政策(一)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联合会发布的《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办公厅、****办公厅、****办公室****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五)按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一个小时之内“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标书代写
(六)根据《****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的要求,当供应商报价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磋商小组应当启动对该供应商的异常低价审查程序:1.供应商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报价平均值×50%;2.供应商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供应商报价×50%;3.供应商报价最高限价×45%;4.磋商小组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一)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
2.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见附件2)。
(三)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六、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一)时间:**时间2026年7月16日至7月23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三)方式:****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核对信息用)发送至****@163.com,邮件主题:公司名称+项目编号+报名,并致电项目负责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负责人根据供应商的邮箱发送相关文件;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流程。
供应商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完成上述全部流程。
因报名信息不完整、填写不准确、未按格式要求发送邮件或未及时致电确认的,视为未完成报名,不具备参与本项目磋商的资格。
七、响应文件提交、开启(一)截止时间:**时间2026年8月5日上午9:00(二)开启时间:**时间2026年8月5日上午9:00(三)地点:****开发区一纬路5****花园香江环路1号一楼会议室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一)联系人:靳倩倩、林叶、付帅、曹现红(二)联系方式:022-****2857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一)采购人名称:****(二)采购人地址:**市**区康学道1号(三)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路兆宇155****7102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开发区一纬路5****花园香江环路1号(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2-****2857(四)****银行及账号:收款单位:****开户银行:****公司****支行账号:120********8000003061十一、质疑方式(一)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8.询问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二)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