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7月16日拟对******胶粘剂仓储经营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台环建(三)示[2026]42号 | ******胶粘剂仓储经营项目 | **省**市**县浦坝港镇小雄村 | **** | 企业拟投资2000万,在**县浦坝港镇小雄村自有的土地上建设胶粘剂仓储经营项目。胶粘剂最大周转量为聚氯乙烯胶粘剂(PVC胶)2000吨/年、氯丁橡胶胶粘剂(百得胶,万能胶)1500吨/年、环己酮(胶粘剂配套溶剂)200吨/年。 | 无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气:极微量的密封面泄漏损耗废气无组织排放。 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处理厂统一处理后外排。 固废: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噪声:加强对进入厂区内运输车辆噪声的控制,严禁运输车辆在厂内鸣笛;加强人员管理,禁止员工大声喧晔;搬运过程轻拿轻放,避免投掷动作。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16日至2026年7月27日(7个工作日)。
联系人:****环境局**分局环境影****管理科
联系电话:****6206 ****6207 ****6017 传真:****6207
通讯地址:****广场路18****政府****中心环保窗口)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