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保障性租赁住房(以下简称“保租房”)分配管理,解决**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根据国家、省、市住房保障相关政策规定,现就我县保租房公开招租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修**龙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1)项目地址:**市修**龙场街道栖凤大道旁及白龙大道旁。
(2)房源情况:房源共计20套,户型一室一厅(约61.54㎡)、三室二厅(约110.63-124.93㎡)、四室二厅(约147.18㎡),配备基础家具家电,可拎包入住。
2.项目名称:修**灿瑾雅苑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1)项目地址:**市修**龙场街道栖凤大道旁。
(2)房源情况:房源共计58套,户型二室一厅(约58.54-64.56㎡),配备基础家具家电,可拎包入住。
3.项目名称:修**腾晖林城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1)项目地址:**市修**扎佐镇医药大道和景阳大道之间。
(2)房源情况:房源共计104套,户型一室一厅(约55.07-70.46㎡),配备基础家具家电,可拎包入住。
4.配套设施:项目周边配套完善,临近公交站点,****学校、医院、商超、公园等;****停车场、电梯、健身区域、****中心等公共设施。
5.租赁性质:只租不售,产权归修**城市****公司所有,承租人仅享有房屋使用权。
二、租金及相关费用
1.租金标准:按建筑面积计算,修**龙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单价6.08-8.55元/㎡/月,月租480-1120元/月;修**灿瑾雅苑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单价8.92-10.85元/㎡/月,月租576-635元/月;修**腾晖林城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单价6.82-9.62元/㎡/月,月租480-530元/月(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具体以签约为准)。
2.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每季度首月10日前,一次性缴清本季度全部租金。
3.其他费用:水费、电费、燃气费、停车费、物业费、网络费等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按相关部门标准据实缴纳。
4.租赁保证金:签订合同时缴纳,标准为1个月租金,租赁期满无违约、无欠费、房屋完好的,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
三、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应该具有本县户籍或在本县就业、居住;
(二)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原则上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
(三)申请人在修**范围内无自有房屋(含住宅、非住宅);
(四)未在本县范围内存在正在享受的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情况;
(五)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无住房保障相关不诚信记录;
(六)申请人符合《**贵安人才住房保障措施(试行)》(修建通〔2022〕195号)文件认定标准的,可优先保障。
四、申请材料
(一)《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表》(现场领取);
(二)身份证明: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单身人士提供本人材料,已婚需提供配偶、子女材料);
(三)非本县户籍人员提供在修**的居住证、劳动合同、企事业单位聘用协议、社保缴纳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印证资料(选其一提供即可);
(四)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婚姻状况印证资料(已婚提供结婚证,****法院民事调解书或判决书,单身提供未婚承诺书);
(五)就业证明: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劳动合同、社保/公积金缴纳证明;灵活就业人员提供用工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
(六)其他相关补充材料。
五、招租流程
1.公告发布:本公告长期有效。
2.申请受理
(1)受理时间:实行常态化配租(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受理方式:①线上:手机端微信小程序进入**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申请;②线下:前往修**城市****公司受理点(地址:**省**市修**龙场街道翠薇苑二楼产业发展部)提交纸质材料。
3.审核备案
(1)受理审核:修**城市****公司将申请信息录入全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系统并同步上传申请档案资料,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核验、房产比对等审核工作。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不符合条件的,3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
(2)受理备案:县住建局于15个工作日内对上报的申请档案资料进行核查及备案。核查过程中如发现承租对象存在不符合准入条件的,不予办理备案并通知修**城市****公司进行整改。
4.房源配租
(1)房源充足:房源充足时实行先到先租、随到随租。
(2)房源不足:按申请顺序依次轮候。
5.签约入住:配租对象收到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携带身份证等材料前往指定地点签订《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缴纳租金、保证金及相关费用,办理入住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配租资格。
6.备案管理:租赁合同签订后,由出租方办理租赁备案手续。
六、租赁管理要求
(一)租赁期限:合同1年起租,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租赁合同到期后,经重新审核符合准入条件的可以续租。
(二)房屋仅限本人及共同申请人居住,严禁转租、转借、合租、改变房屋用途或违规装修,严禁损坏房屋主体结构及公共设施。
(三)承租人应遵守小区物业管理规定,按时缴纳各项费用,爱护公共财物,维护小区环境。
(四)承租人有违规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没收保证金并纳入住房保障失信名单。
七、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851-****7800(工作日咨询)
(二)受理地址:**省**市修**龙场街道翠薇苑2楼
特此公告。
2026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