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何村镇人民政府嵩县何村镇闫花线闫村段新建道路工程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16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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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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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何村镇闫花线闫村段**道路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7月01日
5、评审日期:2026年07月16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政采磋商(2026)0128号-1 ******何村镇闫花线闫村段**道路工程项目 **** **省**市**县辛村镇南辛村府前路47号 1,750,059.00 评审总得分:94.25分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何村镇闫花线闫村段**道路工程项目 本项目施工图纸、图纸答疑(如有)、工程量清单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45日历天 吴迎亚 豫241****36559
三、评审专家名单
张跃宗、刘俊娜、张翊昊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参照《**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收取,由成交供应商一次性向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19,5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2.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公告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监管部门:**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采购办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1028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何村镇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0379-****00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省**市**区****广场3期C3栋1922室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方式:0379-****96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方式:0379-****9699
附件(3)
招标进度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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