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边县公安局DR室建设

审批
四川-攀枝花-盐边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1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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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时间:2026-07-08

项目名称 ****DR室建设
建设地点 桐子林镇东环北路110号 占地面积(平方米) 26.91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冰华
联系人 *冰华 联系电话 139****6766
项目投资(万元) 44 环保投资(万元) 14.1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08-01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72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项中销售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放射源的;使用Ⅳ类、Ⅴ类放射源的;医疗机构使用植入治疗用放射性粒子源的;销售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销售Ⅱ类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的。
建设内容及规模 ******放射检测场地,占地面积26.91㎡,配套设置医用DR设备及全套辐射防护设施,配套DR型号:新**1000NA型、管电压:150kV、管电流800mA,用于在押人员放射影像检查
主要环境影响 辐射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环保措施:
环保措施: 1. 机房墙体、门窗、观察窗采用铅防护材料,满足辐射屏蔽要求。 2. 机房入口设置电离辐射警示标志及工作指示灯。 3. 配备通风设施,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4. 设备定期检测维护,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并佩戴个人剂量计。5. 放射工作人员参加正规辐射安全防护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单位定期组织辐射防护、操作规程、环保法规及应急处置的继续教育。6.防护用品:铅衣2件,铅手套2副、铅围裙2件、铅屏风1个、铅帽子2顶、铅眼镜1个,铅围脖2件。 7. 无放射性三废产生,无污染物排放。

承诺:**** *冰华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冰华 承担全部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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