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5日,****法院依法裁定受理了****(以下简称“万成公司”或“债务人”)破产重整一案,并于2025年9月17日指定****清算组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全面查明债务人财产状况,科学评估资产价值,为债务人偿债能力分析及后续资产处置提供专业依据,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决定公开招募评估机构。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债务人及项目基本情况
****成立于2012年11月27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74919C,法定代表人许万成,注册资本905万元,股东为许万成,持股100%,注册地为****集团西,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
债务人开发建设的“裘都家园”项目位于肃**尚村镇市场大街南侧、五福大街东侧、秀景**侧,总占地面积21248.23㎡。项目总建筑面积约60003.83㎡,地上可售面积39240㎡(其中住宅34573㎡、商业4667㎡),规划4栋住宅楼共计368套房源。该项目2017年立项,2019年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原定交房时间为2022年10月31日,后因资金链断裂于2022年底全面停工,形成烂尾工程。
02
工作内容
评估机构须对债务人的资产开展全面评估,对债务人的偿债能力进行分析,并配合管理人对债务人资产的清查和接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具体工作内容:
(一)对债务人的资产进行实地勘察、盘点,核实资产权属并登记造册,厘清债务人财产状况;
(二)对债务人的各类资产进行评估、估值,出具《专项资产评估报告》,准确评估债务人全部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重整状态下)及清算价值(快速处置状态下);
(三)对债务人在破产重整假设及破产清算假设下的偿债能力进行分析,出具《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四)按照管理人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对相关工作报告及工作成果进行报告和说明,并回答相关主体的询问;
(五)如涉及资产处置事项,在管理人要求的时限内针对拟处置资产出具评估报告;
(六)在资产变价处置前,如评估报告有效期届满,按照管理人要求重新出具评估报告或相关说明,费用按本合同约定执行,不再另行增加;
****法院或者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的需要评估机构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
03
报名条件
(一)报名机构应当为列入《**法院委托鉴定、评估机构备案名单》的单位,****法院办案办公平台机构状态为“正常”、资质状态为“正常”,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法定的从业资质,具有提供债务人财务状况及资产评估工作所需的服务能力;
(二)参选机构应具有从事企业破产案件资产评估工作经验及相应房地产评估资质,具有履行评估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行业处分、惩戒等不良记录,且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四)与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或其他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作出工作判断的关系;
(五)熟悉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评估机构拟派出的项目团队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的数量、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应能满足本项目的工作质量及时间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资产评估师执业资质;
(六)评估机构应当提供项目负责人、工作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并出具书面保证函,保证上述人员在本案件中的工作时间,未经管理人同意不得更换派出工作人员;
(七)评估机构应当作出书面承诺,对从管理人处获得的任何资料和信息承担保密义务,除从事本次选聘工作内容范围内的相关工作外,不得另作他用,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应当承担相应损失赔偿责任。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04
报名材料
参选机构应仔细阅读本公告的相关内容,按照公告要求起草并提交参选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准确性。报名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参选意向书(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三)有效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参选机构负责本项目主要人员名单、职业资格证书及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参选机构近三年相关业绩证明等(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参与企业评估工作经验、业绩及相关证明材料);
(六)报名单位已****人民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名册的证明资料;
(七)本项目的工作计划、人员安排、职责分工;
(八)参选机构及人员最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承诺;
(九)参选机构及人员不存在依照法律规定、司法解释规定应当回避或依法不应担任本案评估机构的情形的说明;
(十)报价单(需满足本公告第五条关于费用的要求)。
05
评估费用
(一)报价为一次性包干费用(含税价),不限报告出具份数,仅收取一次费用。工作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食宿费等)均由评估机构自行承担,不因报告份数增加或工作内容调整而追加费用;
(二)在破产程序中,因评估工作内容调整或评估报告有效期届满后管理人要求出具新的或补充报告的,不再额外增加费用;
(三)费用支付方式:无预付款,管理人将在债务人财产状况允许且具备支付条件时,依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将评估费用作为破产费用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委托合同为准。参选机构一经提交报名文件,即视为充分了解并接受前述支付方式,中选机构不得因此停止或拒绝推进相关工作,也不得因此拒绝出具评估报告或相关意见;
(四)如评估机构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的,或所出具的报告存在漏项的,管理人有权相应调减费用。
06
报名文件递交方式标书代写
(一)报名截止日:2026年7月25日,17:00。
(二)报名文件一式四份,应装订成册,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
(三)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若邮寄递交,请在邮寄单上注明“****评估机构报名文件”。
(四)接收地址:****建设局;联系人:李建涛,联系电话:156****9777。
07
评审方式
(一)管理人将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和综合评分,重点考量评估机构的专业资质、机构规模、业务经验、工作方案及最终报价等因素,择优确定中选机构一家、候选机构一家。评****人民法院备案后, 管理人将与中选机构签订委托服务合同。
(二)中选机构在管理人要求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委托合同的,管理人有权与候选机构签订委托服务合同。
(三)如仅有一家评估机构报名参选且通过资格审查的,管理人将直接确定该机构为中选机构。
08
特别说明
(一)管理人依法履职,****法院监督,人民法院的监督亦适用于本次选聘的评估机构;
(二)本次****人民法院报告后,中选机构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与管理人签订委托合同;
****公司资产状况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或法律文件发生变化时,评估机构应按管理人要求进行相应的补充评估,不得额外增加服务费用;
(四)评估机构的报名文件一经提交,无论是否中选,管理人均不予退回,未中选的机构管理人不另行通知;
(五)****公司的基本情况仅供参考,不视为管理人的承诺;
(六)本次招募不适用《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
(七)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
特此公告
****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