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2027****幼儿园学生食堂食材供应商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按照本征集公告要求,在**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的申请。
****拟对****2026-2027****幼儿园学生食堂食材供应商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二、征集人信息1、征集人名称:****
2、联系人:唐隆科
3、联系方式:189****1339
4、联系地址:****
三、项目概述1、征集项目名称:****2026-2027****幼儿园学生食堂食材供应商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2、征集项目编号:****
3、征集项目简介:2026-2027****小学幼儿园学生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
4、适用于本项目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
| 1 | **省**市**县所属采购单位 | 行政区划 |
5、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
| 1 | 一包 | 米、面、油、杂粮 | 项 | 批发和零售业 | 以实际采购为准 | |||
| 2 | 二包 | 牛肉、羊肉 | 项 | 批发和零售业 | 以实际采购为准 | |||
| 3 | 三包 | 猪肉、鸡肉 | 项 | 批发和零售业 | 以实际采购为准 | |||
| 4 | 四包 | 牛奶、酸奶 | 项 | 批发和零售业 | 以实际采购为准 | |||
| 5 | 五包 | 调味品、干货 | 项 | 批发和零售业 | 以实际采购为准 | |||
| 6 | 六包 | 蔬果、鸡蛋 | 项 | 批发和零售业 | 以实际采购为准 | |||
| 7 | 七包 | 鱼虾水产 | 项 | 批发和零售业 | 以实际采购为准 |
(2)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
1.分包名称: 一包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米、面、油、杂粮
2)服务技术参数要求:
| 1 | 所涉及货物质量的标准 | 米面油杂粮 | (一)面粉质量标准及要求: 所提供的面粉各项指标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质量标准(GB 1355-86)中《小麦粉》标准特制一等粉要求,无违法添加剂,小麦粉包装袋上标明生产许可证标志及编号,厂名及厂址,质量等级等,合格证上注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等。 1.质量标准:特质一等;加工精度按实物标准样品对照检验粉色麸星;灰分≤0.70%(以干物计);精细度全部通过CB36号筛,留存CB42号筛的不超过10.0%;面筋质≥26.0%(以湿重计);含沙量≤0.02%;磁性金属物≤0.003g/kg;水分≤14.0%;脂肪酸值≤80(以湿基计);气味口味正常 2.数量标准:25 公斤/袋 3.检验方法。小麦粉样品的扦取和各项指标的检验,按照GB 5490~5539-85《粮食、油料及植物油脂检验》执行。过氧化苯甲酰检验,指标为“不得检出”,按GB/T22325 2008的规定方法执行。 4.包装、运输和储存。小麦粉的包装、运输和储存、必须符合保质、保量、运输安全和分等储存的要求,严防污染。 5.标签:应按本标准质量等级名称标注,并应符合GB1355的规定。 6.保质期:≥9个月,供应日期不得超过保质期二分之一。 7.首次供货时,须提供所投产品本年度经相关权威质检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中须体现为非转基因产品)。 (二)米质量标准及要求 投标人所投产品,各项指标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质量标准(GB/T1354-2018)《大米》标准优质大米一级要求,无异常色泽气味。 1.质量标准: 一级籼米,碎米总量≤10/7.5% (其中小碎米≤0.2%);加工细度为精碾;垩白度≤2.0% ;品尝评分值≥90分;直链淀粉含量13.0—22.0%(干基);水分≤14.5%;不完善粒含量≤3.0%;杂质总量≤0.25%(其中:无机杂质含量≤0.02%);黄粒米含量≤0.5%;色泽、气味正常;其中碎米(总量及其中小碎米含量)、加工精度、垩白度和品尝分值为定等指标。 一级粳米,碎米总量≤5% (其中小碎米≤0.1%);加工细度为精碾;垩白度≤2.0% ;品尝评分值≥90分;直链淀粉含量13.0—22.0%(干基);水分≤15.5%;不完善粒含量≤3.0%;杂质总量≤0.25%(其中:无机杂质含量≤0.02%);黄粒米含量≤0.5%;色泽、气味正常;其中碎米(总量及其中小碎米含量)、加工精度、垩白度和品尝分值为定等指标。 2.数量标准:25公斤/袋 3.卫生指标卫生要求。按食品安全标准和法律法规要求规定执行。植物检疫按有关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为产品最大允许水分状况下的质量。 4.其他要求要求: (1)用纤维袋或塑料袋定量包装(25 公斤/袋或10公斤/袋); (2)包装标识清楚,印有QS 或 SC标志、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等; (3)运输中要注意安全,防止雨淋日晒及交叉污染;常温下储存于通风、干燥处,注意防潮、防霉及防虫等。 (4)保质期:≥个月,供应日期不得超过保质期二分之一。 (5)首次供货时,须提供所投产品本年度经相关权威质检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中须体现为非转基因产品)。 (三)清油质量标准及要求 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各项指标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质量标准(GB2716-2018)文件要求。 1.感官要求:色泽透亮,具有产品应有的气味和滋味,无焦臭、酸败及其他异味。具有产品应有的状态,无正常视力可见的外来异物。 2.理化指标 水分及挥发物≤0.2%;过氧化值≤0.25(mmol/1kg);不溶性杂质≤0.05%;酸值≤3mg/g 3.污染物、真菌毒素和农药残留限量。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的规定,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GB2761的规定。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GB 2763的规定。苯并(a)芘检验,指标为≤10μg/kg,按GB5009.27的规定方法执行。黄曲霉毒素B1检验,指标为≤10μg/kg,按GB 5009.22的规定方法执行。 4.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食品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GB 14880的规定。 5.单一品种的食用植物油中不应掺有其他油脂。食用植物调和油产品应以“食用植物调和油”命名。食用植物调和油的标签标识应注明各种食用植物油的比例。食用植物调和油的标签标识可以注明产品中大于2%脂肪酸组成的名称和含量(占总脂肪酸的质量分数),格式和要求按GB 2716-2018附录A操作。 6.级别工艺要求:三级及以上,物理压榨,非转基因产品。 7.其他要求: (1)容器:应使用符合质量标准容器,容器应清洁、干燥和密封。 (2)标识:包装标识清楚,印有QS 或SC 标志,非转基因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等。 (3)贮存、运输:不得与非食用植物油混存,应有防雨、防晒、防污、防爆措施,运输时应有防污染措施,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运。 (4)保质期:≥18 个月,供应日期不得超过保质期二分之一。 (5)每批次供货时, 须提供所投产品本年度经相关权威质检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须保证所供产品为原厂原装正品。 (6)数量标准:5升/桶或20升/桶 (四)其他杂粮质量标准及要求 糯小米、糯米、黑米、糯玉米榛子、荞麦面、扁豆、绿豆、黑豆、灰豆、红豆、小红豆、玉米面、黑麦粉/黑面、百合、枸杞、灰枣、红枣、银耳、莲子、薏米、藜麦、燕麦片、小米等杂粮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要求,产品源自安全、可追溯的供应链,鼓励提供绿色食品、有机产品等相关认证。具有本品固有的自然色泽,均匀一致,气味清香,无异味。颗粒饱满均匀,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杂质(如砂石、玻璃、金属碎片、虫体、杂草种子等),无虫蛀、无霉变。包装材料采用清洁、无毒、无害、防潮、避光的食品级包装材料,确保产品在运输和储存期内不受污染、不变质。包装牢固,无破损、无泄漏。 |
3)服务人员组成要求:
| 无 |
2.分包名称: 二包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牛肉、羊肉
2)服务技术参数要求:
| 1 | 所涉及货物质量的标准 | 牛肉羊肉 | 牛肉、羊肉类技术规格、服务标准 (1)供货商提供的****检疫站(所)的检疫章和检验单,印章模糊的属于私人宰肉,不得提供给采购单位制作食物。供货为整块肉,不得提供碎片肉。 (2)肉质标准: (1)牛羊肉瘦肉呈均匀的鲜红色或深红色、有**,脂肪呈乳白色或淡黄色或黄色; (2)组织(弹性)状态:指压后的凹陷可恢复; (3)气味:具有牛羊肉正常气味,无异味; (4)瘦肉切面纹理清晰,皮下脂肪适度、均匀、形态**; (5)肉质紧密、有弹性、表面湿润、不黏手、无注水; (6)黏度:外表微干或有风干膜,不粘手; (7)肉眼可见异物:不得带伤斑,血淤,血污,碎骨,病变组织,淋巴结,脓包,浮毛或其他杂质。 (8)符合国家标准,禁止冷冻。 |
3)服务人员组成要求:
| 无 |
3.分包名称: 三包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猪肉、鸡肉
2)服务技术参数要求:
| 1 | 所涉及货物质量的标准 | 猪肉、鸡肉 | 猪肉类技术规格、服务标准 (1)供货商提供****检疫站(所)的检疫章和检验报告单,印章模糊的属于私人宰肉,不得提供给采购单位制作食物。供货为整块肉,不得提供碎片肉。 (2)肉质标准 (1)五花肉:新鲜、皮簿、肉质好,不能太肥,一般二指厚为准; (2)前腿肉:不能有淋巴瘤 ,颜色鲜红或深红,不能有淤血,猪毛; (3)里脊肉:不能太簿,用手感要有沾性,肉红色,重量每条4-6 斤左右,不要有淤血,不能提供白色注水肉; (4)后腿肉:不能太肥,要瘦肉多,无淋巴瘤,皮无斑点; (5)精肉:肉色要好,不能有淤血,不能有肥肉、碎骨,表面上不能有发白积水; (6)肥肉:厚度为3cm,宽度为10cm,不要有瘦肉; (7)前胸肉:每条半斤左右,不能有猪油存在; (8)猪肝:最好为粉红色。 (8)符合国家标准,禁止冷冻。 鸡肉技术规格、服务标准 1.家禽肉类的品质检验:供货商提供****检疫站(所)出具的检验报告单。供货为整块肉,不得提供碎片肉。 2.肉质标准:家禽肉的品质好坏主要是以肉的新鲜度来评价: (1)外观:新鲜肉色泽光润,肉的断面呈淡红色,稍湿润,但不粘,肉的液体透明; (2)硬度:新鲜肉的刀断面,肉质紧密、富有弹性,用手按后能迅速恢复原状; (3)气味:新鲜肉具有每种家畜肉的特有气味; (4)脂肪:新鲜肉的脂肪分布均匀,没有酸败味和臭味,并保持原有色泽。 3.家禽内脏的品质检验标准 (1)肝:新鲜的肝呈紫红色、有**、质地坚实、有弹性; (2)胗:新鲜的胗用手挤压,有鲜红血块排出,组织坚韧、富有弹性、外表有**; 4.家禽的品质检验标准 家禽的品质检验,主要是对新鲜度进行检验,一般根据家禽体外部特征变化,以感官检验方法从家禽的嘴部、眼部、皮肤组织及脂肪状况等方面判别品质好坏: (1)嘴部:新鲜的家禽嘴部有**、干燥、有弹性、无异味; (2)眼部:新鲜家禽的眼部,眼珠充满整个眼窝,角膜有**; (3)皮肤:皮肤呈淡白色,表面干燥,具有该家禽特有的气味; (4)脂肪:新鲜家禽的脂肪色白、稍带淡黄色有**、无异味; (5)肌肉:新鲜家禽的肌肉结实而有弹性,有特殊正常香味; 5.符合国家标准,禁止冷冻。 |
3)服务人员组成要求:
| 无 |
4.分包名称: 四包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牛奶、酸奶
2)服务技术参数要求:
| 1 | 所涉及货物质量的标准 | 牛奶酸奶 | 乳制品类技术规格、服务标准 1、感官要求:色泽呈乳白色或微黄色;滋味、气味具有乳固有的香味,无异味;组织状态呈均匀一致液体,无凝块、无沉淀,无正常视力可见异物。 2、理化指标:脂肪≥3.1(g /100g);蛋白质≥2.9(g /100g);非脂乳固体≥8.1(g /100g);酸度12-18(°Τ)。 3、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规定。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GB2761规定。微生物要求:应符合商业无菌的要求,按GB/T 4789.26规定的方法检验。三聚氰胺监测,指标为<2.5mg/kg,按照GB/T 22388的规定方法执行。 其他要求: 1、执行标准:《灭菌乳标准》必须执行《GB25190-2010》标准。 2、供货企业必须按照规定的质量标准,学生饮用牛奶包含的脂肪、蛋白质、乳糖、无机盐等主要营养成分均要达标,对所生产的每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并提供规范化的检验报告,同时建立产品质量档案,对每批受检产品进行留样封存,以备待查。 3、包装:采用超高温瞬时灭菌或保持灭菌制成,无菌灌装,利乐砖包装。 4、酸奶:作为调剂奶品,实际需求时间及数量按食谱要求供货。 5、纯牛奶保质期为 90 天以上,容量为 200ml或200g的盒装牛奶,不添加任何防腐剂,可直接饮用,冷饮或温热均可。 |
3)服务人员组成要求:
| 无 |
5.分包名称: 五包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调味品、干货
2)服务技术参数要求:
| 1 | 所涉及货物质量的标准 | 调味品干货 | (一)调味品技术规格 1.质量标准:产品外包装上明确标注产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质保期、生产厂家、生产地点等,原料安全、色泽正常、粉状无结块、游酱均匀,酱体无结状、无污染、无残渣,符合食品安全法的基本要求。 2.桂皮、花椒、大料、草果、姜粉、胡椒等调味品级别均为一级及以上。供货须持产品合格证,且产品合格证明确标注产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质保期、生产厂家、生产地点等,严禁散装混合调味品供应。 3.盐、酱油、蜂蜜、饴糖、冰糖、食醋、番茄酱、鸡精、料酒、生抽、老抽、味极鲜等调味品不得使用违规添加剂,必须为正规厂家生产。 4.调味品的验收标准主要包括感官指标、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以及其他要求。感官指标涉及色泽、气味、性状和包装质量。调味品应具有其固有香味,无异味,且包装应封口平整,无破包、夹包、漏包,保持清洁无污染。 5.理化指标包括水分含量、AW值、净含量、铅和砷的含量限制,以及食品添加剂和食品标签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GB2760和GB7718的规定)。 6.微生物指标要求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的数量符合标准,且不得检出致病菌。 7.其他要求:必须确保食材的新鲜度,使用洁净、防雨、无异味的车辆进行运输,且生产日期应小于60天。 (二)干货类技术规格 1.色泽外观:自然色泽,均匀且有正常**,无异常发白、发黑、褐变、发黄等非自然变色;表面无霉斑、虫蚀痕迹,无因吸潮返潮导致的色泽发暗、表皮发黏现象。 2.形态质感:形态完整、大小/厚薄均匀,符合该品类正常形态特征;无明显破碎、粘连、结块、软烂现象;手触干爽,无黏手、绵软、潮软等受潮变质表现;坚果、籽类无大量空壳、瘪粒,菌菇、干菜类无腐烂僵缩个体。 3.气味滋味:具有本品固有的自然气味与风味,无霉味、酸味、馊味、哈喇味、氨味、硫磺刺鼻味及其他外来异味;口尝无酸涩、发苦、麻舌、刺喉等异常口感。 4.洁净度:无肉眼可见泥沙、灰尘、毛发、虫体、虫卵、塑料/金属碎屑等外来杂质;非食用附属物(壳、梗、沙粒等)占比不超出正常合理范围。 5.水分控制:所有干货应保持干燥状态,水分含量符合对应品类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限值;常温下无吸潮、结块、返潮发软现象,手握无黏腻感,储存过程中不易发生霉变。 6.食品添加剂管控: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使用量严格符合GB2760规定;重点管控二氧化硫残留量,各品类均不得超出对应国标限量,不得通过硫磺熏蒸等方式违规漂白、防腐;严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防腐剂、漂白剂、着色剂。 7.品质劣变指标:含油脂类干货的酸价、过氧化值须符合对应品类国标要求,无酸败、哈喇变质;淀粉类干货浸泡后无严重浑汤、粘条、断条现象;干果、菌菇类无糖分析出、粘连结块等品质劣变。 8.包装:包装完好无破损、无污染,密封性能良好;散装货品须采用洁净、防潮的专用容器盛装。 |
3)服务人员组成要求:
| 无 |
6.分包名称: 六包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蔬果、鸡蛋
2)服务技术参数要求:
| 1 | 所涉及货物质量的标准 | 蔬果、鸡蛋 | 蔬菜水果质量标准及要求 1.质量标准:食材新鲜,品型端正,色泽鲜艳,达到市场和储存要求的成熟度,无病虫害、无刺伤、碰压伤、无虫洞、无腐烂霉病。药残等卫生要求达到国家相关标准,符合食品安全法的基本要求。 2.包装:包装材料符合卫生要求,预防措施事宜,避免细菌感染。 3.储存:环境保持卫生,防止昆虫和细菌的污染,储存温度和湿度适合条件,能**生鲜保质期。 鸡蛋质量标准及要求 1.基本供货要求 (1)供货商每次配送向采购单位提供产品合格证。 (2)运送的鸡蛋新鲜,不得出现破损、变质、发霉等情况。 鸡蛋技术要求:投标人所投产品,各项指标必须符合以下指标感官指标,品质分级需达到A级或AA级指标,鸡蛋重量每枚重≥50g 以上 (3)感官指标: 色泽:灯光透视时整个蛋成微红色;去壳后蛋黄成橘黄色至橙色,蛋白澄清透明,无其他异常颜色。 气味:蛋液具有固有的蛋腥味,无异味。 状态:蛋壳清洁完整,无裂纹、无霉斑,灯光透视时蛋内无黑点及异物;去壳后蛋黄凸起完整并带有韧性,蛋白稀稠分明,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 (4)品质分级 AA级:蛋壳清洁、完整,呈规则卵圆形,具有蛋壳固有的色泽,表面无肉眼可见污物;蛋白粘稠、透明,浓蛋白、稀蛋白清晰可辨;蛋黄居中,轮廓清晰,胚胎未发育;蛋内容物中无血斑、肉斑等异物;哈夫单位≥72 A级:蛋壳清洁、完整,呈规则卵圆形,具有蛋壳固有的色泽,表面无肉眼可见污物;蛋白较粘稠、透明,浓蛋白、稀蛋白清晰可辨;蛋黄居中或稍偏,轮廓清晰,胚胎未发育;蛋内容物中无血斑、肉斑等异物;哈夫单位≥60 (5)品质检测。蛋壳:目视。蛋白、蛋黄和异物均打开检测。哈夫单位:在7℃~15℃条件下检测。蛋重检测:用天平称取单枚蛋重和100枚的总重,精确度0.1g。 (6)包装标识应符合GB 7718的规定。 |
3)服务人员组成要求:
| 无 |
7.分包名称: 七包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鱼虾水产
2)服务技术参数要求:
| 1 | 所涉及货物质量的标准 | 鱼虾水产 | 水产品类技术规格、服务标准 供货商提供的鱼类须眼球饱满,角膜透明,鳃色鲜红,鳃丝清晰,鱼鳞紧贴完整,体表有**,肌肉有弹性,鱼腹无膨胀现象。虾,头胸节与腹节连接处紧密,虾体甲壳下不泛红,虾体组织完好,细胞充盈水份,膨胀而富弹力,虾体外表洁净,触之有干燥感。供应的各类鱼类,必须保障新鲜、无产品质量问题,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检验检疫标准,经检验达标后供应。 |
3)服务人员组成要求:
| 无 |
(3)报价方式:
1.分包名称:一包
| 米面油杂粮 | % | 折扣 | 0.00%-100.00% | 100.00% |
2.分包名称:二包
| 牛肉羊肉 | % | 折扣 | 0.00%-100.00% | 100.00% |
3.分包名称:三包
| 猪肉、鸡肉 | % | 折扣 | 0.00%-100.00% | 100.00% |
4.分包名称:四包
| 牛奶酸奶 | % | 折扣 | 0.00%-100.00% | 100.00% |
5.分包名称:五包
| 调味品干货 | % | 折扣 | 0.00%-100.00% | 100.00% |
6.分包名称:六包
| 蔬果、鸡蛋 | % | 折扣 | 0.00%-100.00% | 100.00% |
7.分包名称:七包
| 鱼虾水产 | % | 折扣 | 0.00%-100.00% | 100.00% |
(4)商务要求:
1.分包名称:一包
1) 服务交付或者实施的地域范围:**县
2) 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
3) 支付条件:按实际供货进度付
2.分包名称:二包
1) 服务交付或者实施的地域范围:**县
2) 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
3) 支付条件:按实际供货进度付
3.分包名称:三包
1) 服务交付或者实施的地域范围:**县
2) 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
3) 支付条件:按实际供货进度付
4.分包名称:四包
1) 服务交付或者实施的地域范围:**县
2) 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
3) 支付条件:按实际供货进度付
5.分包名称:五包
1) 服务交付或者实施的地域范围:**县
2) 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
3) 支付条件:按实际供货进度付
6.分包名称:六包
1) 服务交付或者实施的地域范围:**县
2) 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
3) 支付条件:按实际供货进度付
7.分包名称:七包
1) 服务交付或者实施的地域范围:**县
2) 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
3) 支付条件:按实际供货进度付
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1年
五、供应商的资格条件(1).分包名称:一包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 1 |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签章。 |
| 2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签章。 |
| 3 | 营业执照 | 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
| 4 |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 5 | 信用记录 |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 1 | 特定资格要求 | 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经营店登记证》 |
(2).分包名称:二包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 1 |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签章。 |
| 2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签章。 |
| 3 | 营业执照 | 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
| 4 |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 5 | 信用记录 |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 1 | 特定资格要求 | 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经营店登记证》 |
(3).分包名称:三包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 1 |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签章。 |
| 2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签章。 |
| 3 | 营业执照 | 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
| 4 |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 5 | 信用记录 |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 1 | 特定资格要求 | 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经营店登记证》 |
(4).分包名称:四包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 1 |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签章。 |
| 2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签章。 |
| 3 | 营业执照 | 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
| 4 |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 5 | 信用记录 |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 1 | 特定资格要求 | 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经营店登记证》 |
(5).分包名称:五包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 1 |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签章。 |
| 2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签章。 |
| 3 | 营业执照 | 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
| 4 |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 5 | 信用记录 |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 1 | 特定资格要求 | 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经营店登记证》 |
(6).分包名称:六包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 1 |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签章。 |
| 2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签章。 |
| 3 | 营业执照 | 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
| 4 |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 5 | 信用记录 |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 1 | 特定资格要求 | 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经营店登记证》 |
(7).分包名称:七包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 1 |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签章。 |
| 2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签章。 |
| 3 | 营业执照 | 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
| 4 |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 5 | 信用记录 |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 1 | 特定资格要求 | 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经营店登记证》 |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不专门面向的原因: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七、资格审查方法和标准(1)资格审查方法:
征集人对供应商提交的加入本项目框架协议的申请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标准:
资格审查标准按本项目框架协议征集公告规定的资格审查要求进行审查。
八、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征集人接受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向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
九、入围供应商的清退和申请规则征集公告发布后至框架协议期满前,供应商可以按照征集公告要求,随时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的申请。征集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书面通知申请供应商。
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
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
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
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政府采购活动的;
6、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
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重新申请加入同一开放式框架协议。
十、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征集人收到供应商提交的加入框架协议申请后,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申请当天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一、供应商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申请的要求申请的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申请。
十二、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县
(一) 征集人的权力和义务
1、为本协议第二阶段合同授予提供工作便利;
2、对本协议第二阶段最高限价和需求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管理;
3、对本协议第二阶段确定成交供应商情况进行管理;
4、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入围供应商因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的情形进行审核;
5、接受采购人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向采购人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
6、公开本协议的第二阶段成交结果;
7、办理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相关事宜。
(二) 入围供应商的权力与义务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入围产品/服务和协议价格向采购人供货;
2、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入围供应商进行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
3、对本协议履行形况和采购合同情况向征集人进行反馈与评价。
(三) 对本协议确定的委托代理商进行管理
十五、采购合同文本详见附件
十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https://gcycloud.cn/gateway/gp-auth-center/login?tenantId=ZF_JGBM_000004)供应商用户注册登录,****政府采购网进入**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公共**交易平台(**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使用供应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数据电文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只需校验证书及签章的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省公共**交易网-联系我们。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技术支持:
服务电话:(省本级)0931-****524、139****2134、138****4512(地州市)0931-****339、0931-****970、181****4157、156****5909
CA及签章服务咨询电话:0931-****890
2、报名项目流程: 开放式:供应商在进入框架协议采购系统主页后点击【项目公告】菜单,找到该开放式项目的征集公告,进入公告之后点击公告中“申请加入框架协议”按钮报名并申请加入项目。 封闭式:供应商在进入框架协议采购系统主页后点击页面右上角【我的待办】-->【应标】查看待参与项目找到报名的项目,点击报名。此处的回执函就是在报名成功时系统页面会有报名成功的提示。
3、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前,需在框架协议系统主页【办事指南】中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和“CA统一安全认证软件”,制作标书是在“投标响应客户端中”制作;检测电子签章是用系统的“CA 统一安全认证软件”检测,检测无误后可以进行电子签章的操作,先根据**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操作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手册,货物类项目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系统的产品库中进行新增产品并点击入库;服务类项目是在供应商入围之后进行服务类模板维护并点击上架。标书代写
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开放式框架协议征集入围企业每家向代理机构缴纳500元代理费;
2.第一次征集审核结束后如若服务期内另有供应商申请入围,征集人将按季度进行审核,申请人须按本征集办法于相应季度末的最后一周前提报相应资料
3.首次集中审核时间为2026年7月31日上午10:00,请潜在投标服务供应商按时提报相应资料。
4.如有疑问请联系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55****9034
征集人:****
2026年0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