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中心(二办区)2026年物业服务项目(三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路名仕苑2号楼S5B铺(1-2层)
成交金额:壹拾柒万捌仟元整(小写:17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中心(二办区)2026年物业服务项目(三次) 服务范围:服务地点****花园二期,面积约5000平方米。本次采购服务为占地区域全覆盖(室内、室外及公共区域)的保安及保洁,负责日常公共区域卫生清洁、设施设备巡查维护、安保值守、突发情况协助处置等物业服务。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服务时间:本次合同服务期一年。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甲乙双方无异议可续签下年度合同,每次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次。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标准。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广场14楼1432-1434室,联系电话:0564-****922。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安**路
联系方式:0564-****0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广场14楼1432-1434室
联系方式:0564-****9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0564-****922
2026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