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盘活现有公办养老机构**,进一步完善区域养老服务体系,补齐养老基础设施短板,不断提升养老服务专业化、标准化、智慧化水平,不断满足老年人多元化养老服务需求。根据《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壮族自治区养老服务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壮族自治区养老设施公建民营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光荣院、福利院搬迁扩建项目(一期)养护楼(即**区民政园养护楼)改造运营工作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优质社会资本**方,欢迎符合条件、具备实力、信誉优良、有养老机构运营经验的社会主体踊跃报名参与,确保养护楼于2026年12月30日前投入使用运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光荣院、福利院搬迁扩建项目(一期)养护楼改造项目。
2.项目地点:**区快速环路往**镇方向路口交汇点东面约150米处(**区民政园项目地块,具体范围以现场实地探勘为准)。
3.项目概况:项目场地产权清晰,符合养老机构建设运营基本条件。养护楼于2016年建成,已完成工程主体竣工验收和地下室建设,尚未通过规划验收、未通过消防审验。养护楼地上七层建筑面积共6245.14平方米,共设170张床位;地下停车场建筑面积5565平方米。地下室已建有高低压配电房、发电机房、风机房、消防水泵房、弱电机房、排风机房、生活水泵房、制冷机房,但大部分已损坏;养护楼外墙已装修,二层至七层已进行内部装修,楼内原已安装消防管道、消防栓和配电设施、供水设施,已建设电梯井,但目前各层配电设施、灯具、屋顶装修面板等已经损坏。
4.项目业主:****
5.主管单位:****民政局
6.项目性质:社会养老服务项目
7.改造资金来源:承接企业自筹
二、改造投资及改造建设内容
养护楼改造总投资约600—800万元(具体以实际投资结算为准),主要用于场地改造、设施采购、智慧系统搭建、运营前期筹备等。本次征集的社会资本方负责项目改造全额投资、施工建设、设备安装调试及质保维护,改造完成验收合格后,依法开展市场化运营。
改造主要内容包括:
1.规划核实(验收):根据改造方案进行工程设计方案调整,调整的工程设计方案经依法审批,工程竣工后申请规划核实(验收)。
2.消防整改:建设消防高位水箱、****中心、消防通道,对原已经建成的消防管道、烟感系统等消防设施进行检修,查缺补漏,申请消防审验。
3.室内工程:开展养护楼室内适老化装修改造,规划建设康复理疗室、文娱活动室、阅览室、应急救护区等功能分区,优化老人居住、休闲、康养、生活配套场景等功能分区,并配套厨房、洗衣房等功能建设。
4.设备安装工程:采购安装设施设备,包括护理型床、护理设备、办公设备、电器、老年人文娱活动设施设备、安防监控系统、智慧养老系统等。
5.室外工程:排水排污系统建设,配电设施,硬化绿化,门卫室、围墙、大门建设等。
三、**模式
本项目采用公建民营、自负盈亏、保值增值的市场化运营模式。
1.甲方(主办方):提供现有养老机构场地使用权、项目合法运营资质支撑,负责组织开展主体工程的改造审批、规划验收、消防验收备案等相关手续办理,监督项目改造质量、服务标准、公益履职及安全生产工作,统筹保障兜底养老服务供给。
2.乙方(社会资本**方):按要求投入改造资金,配合办理项目相关审批手续,负责项目改造施工、设备配套安装及智慧系统搭建,以及负责项目施工过程中的人员管理、设备调配、材料采购及质量监管,配合相关部门完成工程检测、隐蔽工程验收等工作,确保2026年12月30日前完成项目改造;自主组建专业运营团队,按照国家及地方养老服务标准开展日常运营管理、人员培训、服务升级、设施维保等工作,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3.**期限:本次运营**期限为15年(社会资本方进驻签订改造协议,给予项目建设和培育期共2年,2年结束后签订运营**协议15年),**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优质**方享有优先续约权。
4.公益兜底要求:运营期间需预留不低于20%政策兜底床位,****政府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对象及其他符合国家政策规定优先保障的群体,严格执行民政部门养老服务收费指导标准,坚守公益服务底线。社会资本**方拒收**区辖区低保特困、高龄、失能失智、孤寡残疾、重点优抚对象等特殊老年群体的,将按照有关规定承担违规责任,并被责令停业整顿,直至达标方可恢复运营。
5.资产权属:运营方不得抵押、变卖、转租、项目国有资产;改造新增的不动产**期满后无偿归国家所有,可移动设备按协议处置。
四、社会资本方资格条件
参与本次征集的社会资本方须为独立法人主体,具备良好的综合实力、行业经验和社会信誉,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主体资质:依法注册、独立法人、合法存续的企业或社会组织,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养老服务、康养管理、建筑改造、健康产业等相关内容,拥有有效的养老服务经营资质;
2.从业经验:具备3年及以上养老机构投资、改造、运营管理经验,成功运营过标准化养老服务项目,熟悉养老行业政策法规、适老化改造标准及医养结合运营模式,拥有成熟的服务体系和管理体系;
3.资金实力:具备充足的自有资金和投融资能力,无资金链风险,具备项目持续运营、设施更新维护的资金保障能力;
4.团队**:拥有稳定、专业的养老运营、护理服务、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核心团队,具备医护、康复、社工、心理咨询等配套****,可落地专业化养老服务;
5.信用要求:近3年内无重**全生产事故、重大服务投诉、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无失信被执行人、行政处罚、行业黑名单等不良信用记录,民政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6.履约能力:认同本项目公益属性,****政府兜底养老服务要求,具备风险防控、应急处置、公益服务落地能力,承诺运营期间严格遵守行业规范,主动接受主管部门监管考核。
五、服务运营要求
1.标准化运营:严格按照《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等国家、省市行业标准,建立完善的人员管理、服务流程、安全管理、卫生防疫、财务管理制度,保障养老服务规范有序开展;
2.多元化服务:聚焦自理、半失能、失能失智老年群体需求,提供生活照料、膳食供应、康复理疗、慢病护理、文娱活动、心理慰藉、临终关怀等一站式养老服务;
3.安全生产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消防、用电、食品、安防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演练,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4.公益社会责任:****政府兜底养老服务任务,配合开展养老公益宣传、老年关爱、志愿服务等活动,主动接受民政、卫健、应急、市场监管局、消防等部门监督检查及年度考核。
六、征集流程及报名事项
(一)征集公告公示期
本公告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二)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5日17:00截止,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三)报名所需材料(加盖公章,纸质版+电子版)
1.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养老服务相关经营资质证明;
3.无失信不良记录查询证明;信用状况承诺书(承诺未列入相关失信名单,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4.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
5.近5年同类养老机构改造、运营项目业绩证明(合同、验收报告、荣誉资质等);
6.提供投标人目前正在运营养老机构的相关证明材料(需提养老机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机构运营图片等佐证材料,确保真实有效);
7.项目初步**方案(含改造规划、改造进度计划、运营方案、服务体系、团队配置、投资预算、风险防控、公益保障措施等);
8.承诺书(诚信报名、合规经营、落实公益兜底、安全生产等承诺)。
(四)报名方式
1.电子版:将所有报名材料扫描件整理成压缩包(压缩包命名格式:企业名称+****光荣院、福利院搬迁扩建项目(一期)养护楼改造项目报名),发送至指定邮箱:****@163.com,邮件主题需与压缩包命名一致;
2.纸质版:将加盖企业公章的纸质材料,递****民政局4楼404室(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五)评审遴选流程
1.资格初审:主办方对报名主体资质、材料完整性、基本条件进行初审,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入围主体;
2.现场踏勘与方案答疑:组织入围主体现场踏勘,明确项目改造边界、运营要求及相关政策,开展答疑;
3.综合评审:组织评审专家组,从企业实力、项目方案、从业经验、团队**、资金保障、公益履约能力、安全管理、服务创新等维度进行综合打分评审;
4.结果公示:根据综合评审结果以******社会资本方,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签订承接合同。公示有异议的,****民政局提出,由评审专家组复核并在 3 个工作日内出具复核意见,异议成立的,取消候选企业资格,按评审得分高低排序递补。
七、其他说明事项
1.本次项目征集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各报名主体自行承担报名、踏勘、方案编制等全部费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报名主体须保证所提交全部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存在弄虚作假、恶意报名、违规竞争行为的,一律取消报名及**资格,列入行业失信名单。
3.本项目改造工程禁止违法分包、挂靠施工;项目改造工期、验收标准、运营考核细则、违约责任等具体事宜,以最终签订的正式**协议为准。
4.本项目改造工程需****民政局及项目工作专班的全程监督,定期(每月5日前)提交项目建设进度报告,及时反馈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问题与需求,确保项目按期合格交付。
5.**期间,社会资本方不得擅自转包、分包项目运营权,不得擅自改变养老服务用途、降低服务标准、违规抬高收费价格。
6.社会资本方需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若因自身原因未按时完成项目、工程质量不达标或违反合同约定,需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相应损失。
7.主办方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本次征集流程、评审标准等内容进行调整,并拥有本次项目征集工作的最终解释权。
联系人:韦海彬;咨询电话:181****0662(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民政局
2026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