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遴选**市2026年洱海流域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及粮经(烟)协同推广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为深入推进洱海流域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做好落实2026年洱海流域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和2026年粮经(烟)协同推广项目实施,现面向**市各乡镇(街道)辖区内从事农业种植的种植户、家庭农场、**社、农业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农业种植主体,公开征集项目实施主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自愿参与、公开择优、先建后补(或先核后发)”的原则,征集符合条件的农业企业、家庭农场、专业**社、村集体经济组织、种植户等主体,承担相应项目示范任务。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同一主体(含其关联的经营主体)原则上只能从两个项目中自主选择申报其中一项,不得同时申报两个及以上项目;同一地块不得重复申报不同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征集要求
(一)2026年洱海流域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项目
1.实施内容:在**市洱海流域乡镇(街道)推广建立以马铃薯等作物为主的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4000亩。
2.补助内容:对项目承担主体给予相应的有机肥物化补助,实行“先核后发”,按核实面积发放肥料。同时选取其中部分种植主体开展3组有机肥应用试验。
3.征集对象:在**市洱海流域内,2026年小春主要种植马铃薯等作物的种植主体,本着“自愿参与”原则,有意愿的种植主****发展中心提出书面申请。
4.申报时限:2026年7月16日至10月31日。
(二)2026年粮经(烟)协同推广项目
1.实施内容:推广实施大春种植烤烟等经济作物且收获后种植大豆、玉米、杂粮等粮食作物的粮经(烟)协同轮作种植面积0.2万亩。
2.奖补政策:采取“先建后补”方式,对项目实施主体给予适当资金补助。
3.征集对象:**市洱海流域内2026年大春种植烤烟等经济作物且收获后(下一季)种植大豆、玉米、杂粮等粮食作物的种植主体。
4.申报时限:2026年7月16日至8月31日。
三、申报程序
(一)主体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应在规定时限内,填写《**市2026年洱海流域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和粮经(烟)协同推广项目实施主体征集表》(附件1)和《种植示范承诺书》(附件2)。其中,申报“2026年洱海流域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项目”的主体,还需另行填报《**市2026年洱海流域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项目申报推荐书》(附件3)。同时,须一并提供种植规模(流转土地)等种植面积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签字)。并将上述申报材料报送至种植地块所在乡镇(街道****服务中心农业组。
(二)初审推荐:****村委会、乡镇(街道****服务中心农业组对材料进行初审核实,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由申报主体(或乡镇(街道)农业组)将初审合格材料报****发展中心。
(三)审核确定:****中心**相关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及实地核查,确定拟入选主体。
(四)主体公示:对确定的项目****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实施主体。
四、其他要求
1.对积极从事粮油生产且规模大、管理规范、绿色集成技术应用较好的种植主体优先入选,同等条件下,以提交资料的时间先后为准,额满为止。本次****示范区,原则上不得再重复申报其他补助项目。
2.入选主体须积极配合开展土样采集、田间农事管理、施肥调查、测产验收、技术指导等工作。
3.提交的所有材料须真实有效,复印件需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或签字按手印。
4.逾期未提交申报材料的不再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张永宏(2026年洱海流域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项目)、蔡长远(2026年粮经(烟)协同推广项目),电话:0872-****282,邮箱:dalizhzhk@163.com。
地址:**市下关街道人民南路49号
附件1:**市2026年洱海流域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及粮经(烟)协同推广项目实施主体征集表178****769340.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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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