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宣州区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程监理二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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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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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名称:****

地址:**市叠嶂中路69号

代理机构

名称:****

地址:**市**区敬亭路银城小区8幢4号

项目名称

2026年**区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程监理二标段

项目编号

****

开标时间

2026年7月8日9时00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名称:****

地址:**省**市**区宛溪南路以西、叠嶂东路以北宛溪景苑 10 幢 1907室

投标报价:0.93%

服务期:自本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结算审计、缺陷责任期满止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6.45分

项目总监:赵先胜

相关证书名称: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证书编号:****9368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投标人资格业绩:/

企业业绩:

1.中央生态绿地公园二期人防工程易地建设项目监理(资信业绩)

2.****学校1#初中部教学楼、9#学生宿舍、11#教师公寓、地下人防工程(资信业绩)

项目总监业绩:长三角****中心建设项目(资格业绩)

其他:

企业奖项:****医院感染病区建设项目(2023年度**省建设工程“**杯”奖)

第二中标候选人

名称:******公司

地址:**省**市桃州镇****酒店对面原华东汽车城 D 区)

投标报价:0.92%

服务期:自本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结算审计、缺陷责任期满止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6.33分

项目总监:刘家永

相关证书名称: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证书编号:****5890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投标资格业绩:/

企业业绩:

1.****酒店(资信业绩)

2.金达花园三期(菁英嘉苑)工程监理(资信业绩)

项目总监业绩:****学校(暂定名)EPC项目施工监理(资格业绩)

其他:

企业奖项:****酒店(2025年度**省建设工程“**杯”奖)

第三中标候选人

名称:**市宣****公司

地址:安****开发区梅园路与景德路交叉口东南香江金郡(**)12 幢 4-9 室

投标报价:0.92%

服务期:自本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结算审计、缺陷责任期满止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6.33分

项目总监:裴俊龙

相关证书名称: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证书编号:****0508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

投标资格业绩:/

企业业绩:

1.****中心工厂项目(资信业绩)

2.智能压铸低碳循环产业项目(资信业绩)

项目总监业绩:****中心工厂项目(资格业绩)

其他:

企业奖项:****中心工厂项目-5#生产车间(2026 年度**市建设工程“云岭杯”)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评标办法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当出现多家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相同的,以业绩、奖项得分高的优先;否则,评标委员会采用随机抽取方法确定排名顺序”,******公司、**市宣****公司两家综合得分、投标报价与业绩、奖项得分均相同,现场采用随机抽取方法确定排名顺序,第二中标候选人为******公司,第三中标候选人为**市宣****公司。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泓建****公司投标保证金支付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初步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国汉****公司投标保证金支付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初步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公司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初步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公司投标保证金支付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初步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公示时间

2026年7月16日—2026年7月20日

其他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高工,联系电话:139****3481,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汪思雨,联系电话:0563-****010。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区****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570。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评审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评标情况一览表:评标情况一览表.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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