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团赴哈萨克斯坦、 乌兹别克斯坦推动中新示范项目第三方市场**的承办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对下述项目进行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关于组团赴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推动中新示范项目第三方市场**的承办服务项目。
(二)服务期限:2026年8月17日至8月21日(以实际出访时间为准)。
(三)服务内容
1.协助团组出访人员办理出国(境)手续,配合团组事务性工作、成果收集跟踪等具体承办工作。
2.编制行程表,合理安排日程。
3.有效对接**,协助安排商务拜访。拜访哈****公司、KPMC公司及从事新能源汽车和大宗商品国际****园区、商协会等机构。
4.负责团组成员在出访期间的交通、住宿、伙食等出行服务工作(费用包含从中国出境起至中国入境的国际旅费、签证、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城市间交通费、出国人员意外保险费、翻译等)。
(四)费用预算: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64661.3元人民币(大写:壹拾陆万肆仟陆佰陆拾壹元叁角整),含市商务委3人出访人员费。请各投标单位在报价时提供明细报价表,并标注国际旅费为暂定价,具体费用按实际发生额据实结算。
注:
1.出访人员住宿、伙食、公杂费标准不得超过因公出国(境)费用标准,否则按废标处理。
2.中国国内段机票、住宿、伙食、出差地交通按国内差旅相关规定执行,不计入因公出国费用,亦不计入本次招标报价。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机构)采购。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审标准
|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1 |
服务方案 |
60 |
1.总体策划方案(0-20分) 对供应商提供的出访团组服务方案的可行性、科学性、合理性,有效对接**,行程安排合理;项目实施要点的准确性和完善性,各保障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等方面横向比较打分。 优:20分,良:15分,一般:10分,差:5分,未提供:0分 2.工作推进方式步骤和进度安排(0-20分) 对供应商提出的方案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具有针对性、专业性、时效性、可行性等进行横向比较打分。 优:20分,良:15分,一般:10分,差:2分,未提供:0分 3.后勤保障方案(0-20分) 对供应商提供的后勤、现场保障方案的可行性、科学性、合理性,项目实施要点的准确性和完善性,各保障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发生各类突发事件、特殊状况的处理、保障等方面进行横向比较打分。 优:20分,良:15分,一般10分,差:2分,未提供:0分 |
| 2 |
项目经验 |
30 |
1.项目团队人员情况(10分) 根据拟派项目团队特别是主要经办人员的经验、资历(履历、从业时间、类似项目经验等;项目团队组成和配置的合理性等)、文件撰写能力等方面进行横向比较打分。 优:10分,良:6分,一般3分,差:0分 2.出访团组业绩(20分) 投标人最近3年内承办过类似出国(境)团组任务的,每个业绩得4分,最多得20分,未提供不得分。 |
| 3 |
投标报价 |
10 |
满足资格性、符合性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基准价/报价)×10 |
注:采购方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采购方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满分100分,采购人对供应商的项目实施方案和报价进行评分,得分最高的为中标候选人。若综合得分相同的,按评估方案部分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若综合得分且方案部分评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综合得分、评估方案、投标报价部分评分均相同的,随机抽取一家的方式确定中选人。
四、投标书内容
投标书须采用信封包装并密封(一式三份,其中正文一份,副本两份)。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等字样。信封的封口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投标资料包括如下内容:
(一)投标人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材料。
(二)投标方案及价格(包括所有费用的包干报价)。
(三)类似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四)项目人员配置及履历情况。
(五)上一年度财务报告复印****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无法提供财务报告的,****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六)书面声明,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业自律惩戒。
(七)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或其他负责人证明材料。
五、投标地点及截止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一)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7月21日18:00。加急标书代写
(二)报送地点:**市两江新区松石北路162号
(三)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23-****89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