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城泊石台路停车场节能灯管采购安装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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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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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单位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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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节能灯管采购安装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B****05051

二、项目名称:****停车场节能灯管采购安装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公司

供应商地址:**市**区**路33号13层东塔13层1308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伍万贰仟元整(¥52000.00元)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开发区翡翠路188****广场A座18层1802室,联系电话:0551-****0136-8601、139****9788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六、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告。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项目单位:****

地址:**省**市**区**路46号**大厦2220室

联系人:许工

电话:186****7938

(二)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广场A座18层1802室

联系人:许晓芳

电话:139****9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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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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