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二十四号,2018年12月29日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实施)中的相关规定,现将《**河流域排水防涝综合治理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公开环评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请广大群众积极提出宝贵意见!
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河流域排水防涝综合治理一期工程
建设地点:**市**区**河沿线
建设单位:****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内容:**河(富康路至古滇路)拓宽改造、江尾新沟拓宽改造、**路(富康路至古滇路)沿线地下管网综合改造、**片区排水管道改造和智能物联感知设备。本项目已于2025年12月30日取得可研批复,项目代码:****。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 系 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0871-****9561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公司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电话:0871-****5038
邮箱:****@qq.com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见附件1。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可与环评单位联系查阅(联系人:王工;电话:0871-****5038;联系地址:**省**市经开区浦发路启滇福瑞大厦2楼)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主要为本项目环境影响范围内的企业与居民。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附件2。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对项目建设环境保护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话、传真、邮件或信函的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将填写好的公众意见表反馈给建设单位。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对于公众提交的个人信息,我公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次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2026年7月16日-2026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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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