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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厅拟对****年产50万吨绿色低碳铝项目--复制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07月20日 - 2026年07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791-****9732
通讯地址:**省**市红谷滩区北龙蟠街993****中心(方楼)4楼19号窗口
邮编:330000
| 建设名称: | ****年产50万吨绿色低碳铝项目--复制 |
| 建设地点: | **省******工业园****集团厂区内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融大****公司 |
| 项目概况: | ****年产50万吨绿色低碳铝项目****工业园****集团厂区内,属改扩建工程。拟建项目以普通废铝(带漆废铝、废杂铝、洁净废铝)及切削废铝为原料,经人工分选、破碎、涡电流分选、X光机分选、压块、脱漆、脱油等预处理后,再通过蓄热式双室熔铝炉/旋转熔铝炉熔炼(熔炼+搅拌、扒渣)+精炼(精炼+检测分析、成分调整+搅拌、扒渣+保温静置)+铸造(含连续铸造/半自动铸造)生产各类再生铝合金,及以自产铝合金锭为原料,经电加热熔化、保温、毛胚铸造、机加工生产内燃机铝活塞。拟建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30万吨铸造铝合金锭、10万吨铸造铝合金棒、10万吨铸轧卷和1000万只内燃机铝活塞的生产规模。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原料破碎粉尘、脱漆窑烟气、蓄热式双室熔铝炉熔炼烟气及环境集烟、旋转熔铝炉熔炼烟气及环境集烟、蓄热式保温炉精炼烟气及环境集烟、铝灰暂存库废气、熔化、保温烟气等有组织废气和生产过程未被收集到的无组织废气。(1)原料破碎粉尘 5#厂房、6#厂房原料破碎粉尘分别采用管道收集后,各自经气箱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再分别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3、DA005)排放。外排废气中颗粒物可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中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2)脱漆窑烟气6#厂房脱漆窑烟气采用炉膛密闭负压+集气管道收集后,经烟气焚烧炉+烟气急冷+射流活性炭吸附+气箱脉冲高效覆膜布袋除尘+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外排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二噁英和氟化物均可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表3标准,总挥发性有机物和非甲烷总烃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控制标准(试行)》(DB36/2186—2025)表1标准要求。(3)熔炼+精炼烟气1#、6#厂房蓄热式双室熔铝炉熔炼烟气、旋转熔铝炉熔炼烟气、蓄热式保温炉精炼烟气采用炉膛密闭负压+集气管道收集,各熔炼、精炼环境集烟采用负压集气罩收集后,经蜂窝蓄热陶瓷冷却+射流活性炭吸附+气箱脉冲高效覆膜布袋除尘+碱液喷淋处理后,分别通过1根25m 高排气筒(DA001、DA006)排放。外排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氟化物、二噁英、铅、砷、镉、铬、锡及其化合物均可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3标准及表4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镍及其化合物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4)铝灰暂存库废气1#、6#厂房铝灰暂存库废气采用换气系统收集后,经水吸收处理后,分别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DA008)排放。外排废气中氨气排放速率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5)熔化、保温烟气5#厂房熔化、保温烟气采用集气管道收集后,经气箱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再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外排废气中氯化氢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颗粒物和氟化物可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试行)》(DB36/2187—2025)表1标准及表2标准要求。(6)无组织废气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未收集废气。通过加强对无组织废气的收集、设备的维护、运行管理和环境管理、加强车间通风,安装隔断、分区管控,在生产车间周围及厂区四周进行植被绿化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镍及其化合物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氯化氢、氟化物、铅、镉、砷、铬、锡及其化合物可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限值要求,氨气、臭气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控制标准(试行)》(DB36/2186—2025)表2、3中的限值要求。2、废水防治措施项目废水主要有废气处理废水、系统冷却水、初期雨水以及生活污水。(1)系统循环冷却水为间接冷却水,属于净环水,经循环冷却水池冷却后循环使用,定期外排回用于碱液喷淋塔、水吸收装置并定期补充新水。(2)废气处理废水采用混凝沉淀处理,达到《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1间接排****工业园****处理厂接管要求后,经****工业园****处理厂处理,尾水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信江。(3)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处理厂,尾水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信江。(4)南厂区初期雨水采用pH调节+絮凝沉淀处理(设计处理能力900m3/d),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中工艺用水限值标准后,回用于位于厂区内的**省****公司10万吨/年铝渣、铝灰无害化综合处理生产线水解脱氮工序、酸溶聚合工序及煅烧车间回转窑废气处理用水,不外排;北厂区初期雨水采用pH调节+絮凝沉淀处理(设计处理能力250m3/d),达到《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1间接排****工业园****处理厂接管要求后,经****工业园****处理厂处理,尾水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信江。3、噪声防治措施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旋转熔铝炉、蓄热式双室熔铝炉、蓄热式保温炉、破碎机、涡电流分选机、压力金属打包机、自动加料机、铝锭铸造机、铝板卷板线、铝渣压块机、风机机组、空压机及水泵泵组等设备噪声,噪声值在75dB(A)~90dB(A)。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震及设置隔声操作间等措施,同时通过优化平面布置及设置绿化带等措施,控制项目生产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项目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4、固废处置措施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有脱漆窑渣(HW49)、二次铝灰(HW48)、收尘铝灰(HW48)、废旧布袋(HW49)、地面清扫粉尘(HW48)、化铝渣(HW48)、废切削液(HW09)、废机油(HW08)、废含油抹布、劳保用品(HW49)、切削废铝(HW08、09)及铝灰渣(HW48)等危险废物;非金属杂质、金属杂质、废铁粉、废旧布袋、边角料、原料破碎收尘灰、废玻璃纤维滤芯、废分子筛、废保温砖、循环冷却水池污泥及喷淋塔沉渣等一般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脱漆窑渣、废旧布袋、地面清扫粉尘、化铝渣、废切削液、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等危险废物,收集后分类堆存于危废暂存间内,统一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收尘铝灰收集后暂存在危废暂存间,二次铝灰收集后暂存在铝灰暂存库,定期交由同厂区**省****公司处理处置;切削废铝和铝灰渣等危险废物直接回用生产;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暂存在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其中金属杂质、废铁粉和废旧布袋外售综合利用,边角料和原料破碎收尘灰回用生产,废玻璃纤维滤芯和废分子筛交由供应商回收处理,废保温砖和喷淋塔沉渣交由建材生产企业综合利用,循环冷却水池污泥交由有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的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项目拟在1#厂房内设置一座200m2危废暂存间及一座80m2铝灰暂存库,6#厂房内设置一座200m2危废暂存间、一座600m2危废原料暂存间及一座100m2铝灰暂存库,危废暂存间最长贮存周期为60天(其中收尘铝灰最长贮存周期为1天),危废原料暂存间最长贮存周期为30天,铝灰暂存库最长贮存周期为1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和管理,并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的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落实危险废物全过程信息化管理要求;拟在1#厂房、6#厂房内各设置一座100m2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最长贮存周期均为7天,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和管理。5、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和应急响应等方面做好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项目原辅材料、固废存放于库房和车间内,不设置露天堆场;选用优质设备和管件并加强管理和维护,污水收集及排污管道采取架空设置;生产区进行地面硬化,根据项目区各生产功能单元可能泄漏至地面区域的污染物性质和生产单元的构筑方式,将厂区划分为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简单污染防治区。重点污染防治区(包括危废暂存间、应急事故池、初期雨水池、铝灰暂存库、危废原料暂存间、一体式污水处理设备、铝灰渣压块区等)采用土工膜+沥青混凝土构造或土工膜+混凝土构造等进行防腐防渗处理,一般污染防治区(包括除铝灰渣压块区外生产区、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原料区、成品区、循环冷却水池、化粪池等)采用抗渗混凝土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等进行防渗,简单污染防治区(除上述区域的其他区域)采用一般地面硬化进行防渗。在南、北厂区、上游******公司厂区及下游**塔益****公司厂区共设置4处地下水监控井,监控因子为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pH值、氨氮、耗氧量、镉、砷、铬(六价)、铅、氟化物、铜、镍、氯化物、石油类、铝和铊等;在南厂区废气处理废水收集池、北厂区循环冷却水池附近土壤各设置1个深层土壤监测点,在最近的洋田畈农田设置1个表层土壤监测点,农田监控因子为pH值、镉、汞、砷、铜、铅、铬、镍和锌,其他建设用地监控因子为pH、氟化物、氨、石油烃、铅、砷、镉、铬、汞、镍、铜、锰、锡、二噁英、氨氮及铊等。同时加强管理和周边区域地下水监控,确保防护及防渗设施完好,一旦出现地下水、土壤污染问题,立刻查找渗漏源,并采取有效补漏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和土壤。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环境风险主要为天然气、铝灰渣等危险物质在贮存和使用过程中发生泄漏,生产废水事故排放引发的风险,以及设备损坏和污染治理措施失效时导致的污染物事故性排放,天然气发生火灾爆炸引发的伴生/次生污染物排放。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18),项目环境风险综合潜势为IV+,项目风险评价综合等级为一级。为防止泄漏,加强设备、管道的密封性和车间通风,经常检查易造成腐蚀的部位,加强设备预防性维修,防止有害物质“跑冒滴漏”。在南厂区内设1座应急事故池(有效容积1260m3)和1个初期雨水收集池(安装自动切换阀,有效容积4300m3),北厂区内设1座应急事故池(有效容积200m3)和1个初期雨水收集池(安装自动切换阀,有效容积1300m3)。建立事故废水“单元-厂区-园区”三级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一旦生产区发生事故时,及时收集事故性排放废水等,杜绝事故废水直接排放;初期雨水池及事故应急池均应便于废水废液等自流进入,并满足“可视化”管理要求,日常保持空置状态。设置备用电源、风机和水泵等,设备损坏和污染治理措施失效时立即停产,及时抢修;严格落实《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消除放射源及放射性物质误入废旧金属回收熔炼企业的风险;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涉及项目消防、安全等问题,以相关单位和部门编制的报告、批准的文件为准。7、设置防护距离根据报告书测算,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为1#厂房外延200m、5#厂房外延50m及6#外延200m组成的包络线范围。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无居民区、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 |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项目公众参与调查和公示工作。根据调查结果,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