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合庐产业**水环境生态修复工程项目4标段-合庐产业**排涝水系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省合庐产业**水环境生态修复工程项目4标段-合庐产业**排涝水系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文件补疑公告如下:
一、答疑公告
提问一:招标文件附录3与213页业绩所需提供的材料不符,具体以哪个为准
回复: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应同时提供:
①**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省水利工程建设综合管理平台网页截图;
②合同协议书;
③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扫描件。
若合同协议书、验收鉴定书不能体现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可补充提供项目法人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等扫描件(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公章)予以明确说明,****委员会不予认可。
提问二:本次业绩要求的时间要求为签订时间,请确认提供的业绩是否需要为验收的业绩
回复: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须为验收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本补疑提问一回复。
二、补充公告
1、本项目技术规范书详见此次补疑附件。
2、技术规范书中要求投标时提供的相关报告、图纸、参数等,投标人中标后递交招标人审核即可,投标时无需提供。
3、为有助于投标人选择投标产品,技术规范书中推荐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并无限制性。投标人可以选择性能不低于推荐(或参考)的品牌(或型号)的其他品牌产品,但投标时应当提供有关技术证明资料,未提供的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4、投标报价确定评标基准价中调整系数表格如下:标书代写
| 余数 |
评标基准价系数标书代写 |
| 0 |
0.97 |
| 1 |
0.975 |
| 2 |
0.98 |
| 3 |
0.985 |
| 4 |
0.99 |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
地址:**省**市**县台创园广巢路与合铜路交叉口1****中心办公楼
邮编:231500
联系人:贾敬炜
电话:0551-****7007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县东顾山街道晨光路17号**水岸写字楼3楼
邮编:231500
项目负责人:何文政
电话:0551-****1305
2026年0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