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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记者站新闻综合楼(宝晖大厦)12层14-17层、20层 |
| 起始日期 | 2026年07月17日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6年07月23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 资产现状 | 在租 | 地址 | **省**市**区自由路2号宝晖大厦 |
| 面积/数量 | 6345.0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其它权属证明 |
| 资产性质 | 其他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是 |
招租信息
| 是否允许转租,分租 | 否 | 出租期 | 10年 |
| 响应有效期 | 360个自然日 | 免租期 | 4个月(第1年免租2个月,第2年免租2个月) |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10个工作日 |
| 招租底价 | 42元/平方米/月 | 租金的递增 | 第四年递增4元/平方米/月,第七年递增5元/平方米/月,第十年递增4元/平方米/月 (注:若有竞价,第四年租赁单价在第三年租赁单价最终成交底价的基础上递增4元/平方米/月) |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资产用途限定 | 酒店 |
| 履约条件 | 1.标的物业不允许转租、分租。 2.合同签订:新的承租方应在**联交所出具《成交通知书》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市房屋租赁合同书》及相关协议(含补充协议)。若因新的承租方原因未能按期签约或拒绝签约,视为新的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并没收其向**联交所缴纳的招租保证金,并重新招租该物业,且无需对新的承租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3.费用缴纳:新的承租方应按时足额缴纳租金、租赁押金、物业管理费、专项维修基金、水电费等各项费用,确保支付及时、准确,避免逾期产生违约风险。 4.证照办理:在物业使用前,新的承租方需自行承担费用,按照政府相关要求办理物业用途、消防、经营等所需的各类证照和批文,保证合法合规经营。 5.消防安全: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设备,并确保其正常运行,定期组织消防演练,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6.基于谨慎性原则,意向承租方参与该项目报名前须联系出租方到标的物业现场确认知悉标的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租赁面积、物业出租情况、功能区分、结构型式、空间尺寸、房屋朝向、装修及设施设备等实际情况)及现有租户状况,意向承租方须在与出租方约定的现场勘查时间,完成现场勘查后,须在出租方出具的《现场勘查确认函》上加盖公章,否则出租方有权拒绝其参与后续相关流程。 7.该标的物业存在的需特别关注问题已在“特别事项说明”中明确告知,新的承租方须自行完善相关手续,自行办理装修、改造、消防、用途变更等事项的报建和报验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酒店所需的相关验收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消防验收、经营证照等)后方可办公或营业;若新的承租方不能如期办妥标的物业的相关验收许可证照及其它所需相关手续,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新的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补偿或赔偿责任。 8.费用承担与结算:租赁经营期间,新的承租方按月结算物业管理费、专项维修基金、水电费、停车费等按实际用量结算相关费用。其中,物业管理费标准为18元/㎡/月;专项维修资金为0.25元/㎡/月,未包含在租金内,需由新的承租****公司缴纳。免租期不减免物业管理费,期间的物业管理费、专项维修基金照收,水电费、停车费等按实际用量结算。 9.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即租赁押金)为4个月租金(以最终成交价计算),用于担保新的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履行合同义务,租赁期满且新的承租方无违约行为时,出租方将按约定无息退还。 10.****公司、****公司或实际控制人与****、****集团有限公司无任何形式的法律诉讼或其它经济纠纷。 11.出租方以现状交付(以实际交付为准),新的承租方须确保经营安全和消防安全,自行办理租赁范围内的消防报建和报验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酒店所需的相关验收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消防验收、经营证照等)后方可经营,若新的承租方不能如期办妥租赁房屋的消防验收许可及其它所需手续,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新的承租方自行承担,并承担由此给出租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12.如新的承租****酒店使用,需要楼宇安全结构检测报告,由新的承租方聘请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检测项目须经出租方确认)对主体结构安全进行检测,并自行承担相关检测费用,检测期间不影响正式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的履行。若意向承租****酒店使用,由于酒店设计荷载标准增加而需要对原主体结构进行加固处理的费用由新的承租方承担。 13.鉴于出租方已与宝晖大厦楼内其它租户签订竞业协议,新的承租方不得利用标的物业从事或变相从事按摩、SPA、足浴(含泡澡)、理疗、水疗、桑拿等项目。 14.入场装修需****管理部门相关规定。 15.大厦物业管理统一由****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管理,新的承租方须与****集团有限公司另行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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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补充说明 | 1.现场踏勘联系人:钟先生,联系方式:137****0122。 2.标的物业的原租户合同将于2026年7月31日到期,物业交接手续由出租方协调新承租方与原承租方进行沟通。若新承租方与原承租方未能就标的物业交接事宜达成一致,且自出租方与新承租方签订《**市房屋租赁合同书》之日起3个月内,新承租方仍未与原承租方就交接事项达成一致,出租方于3个月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新承租方无息退还其已支付的租赁押金,双方签订的《**市房屋租赁合同书》自动解除。如未能按期交付而造成合同解除的情形下,双方互不构成违约,任何一方均无需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新承租方向**联交所缴纳的交易费用不予退还,该交易服务费由出租方向新承租方支付,新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方或**联交所主张赔偿。 3.标的物业用途为“办公”,出租方同意新的承租****酒店用途使用,但新的承租方须自行办理装修、改造、消防、用途变更等事项的报建和报验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酒店所需的相关验收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消防验收、经营证照、环评等)后方可营业;若新的承租方不能如期办妥租赁物业的相关验收许可证照及其它所需手续,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新的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补偿或赔偿责任。同时,新的承租方也要承担由此给出租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4.特别风险提示:(1)该物业1998年竣工投入使用,属于政府行政划拨用地,原设计报建功能仅为行政办公,至今未取得房产证(仅有主体竣工验收报告、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等);(2)后经原租户多次改造,****酒店相关报批手续及消防验收等资料不详),新的承租方需谨慎考虑****酒店所需的验收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消防验收、经营证照等),新的承租方需承担主体结构安全问题之外的所有事项及风险;(3)整栋物业消防批文仅有《****大队消防工程验收意见书》,此意见仅为宝晖大厦消火栓系统、火灾报警系统及联动、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单项验收意见,不包括建筑工程的消防验收,如标的物业进行二次装修须由新的承租方进行有关报建,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因验收不通过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新的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5.出租方以标的物业现状交付(以实际交付为准,出租方仅保证主体结构安全,由于新的承租方原因危及主体结构安全的除外),意向承租方已全面知悉标的物业至今已运营二十多年,目前存在部分装修老旧、大厦外墙幕墙老旧、强弱电线路老化、消防、空调、供电供水等多项设施设备老旧、个别位置钢筋裸露等情况,新的承租方须承担租赁物业主体结构安全问题之外的所有事项及风险,在后期使用中自行进行维修、整改和更换,并承担与之相关的全部费用,****政府部门合规要求,保证租赁物业除楼房主体结构安全(由于新的承租方原因危及房屋结构安全的除外)以外的一切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包括租赁合同期内标的物业的日常维修、维护、保养和楼房内外墙体、幕墙密封、水电管网、消防管网等)。同时,新的承租方须承诺自愿放弃主张应由出租方承担本项内容的相关义务与责任权利。 6.如新的承租****酒店使用,需要楼宇安全结构检测报告,由新的承租方聘请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检测项目须经出租方确认)对主体结构安全进行检测,并自行承担相关检测费用,检测期间不影响正式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的履行。若意向承租****酒店使用,由于酒店设计荷载标准增加而需要对原主体结构进行加固处理的费用由新的承租方承担。 7.标的物业未办理房产证,出租方与新的承租方签订正式租赁合同后,后续可能无法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8.意向承租方****交易所报名摘牌及与出租方签订正式租赁合同时,须以同一主体名称进行。正式租赁合同签订后,承租方不得变更合同主体名称。如需变更承租主体,须解除原合同并由新主体重新参与联交所公开挂牌招租程序,并按届时挂牌条件重新参与报名竞价。 9.停车优惠、大堂前台使用、酒店招牌安装、加装空调等不在本次招租范围之内,后续由出租方与新的承租方另行沟通协商,不影响正式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的履行。 10.免租期不减免物业管理费,期间的物业管理费、专项维修基金照收,水电费、停车费等按实际情况结算。物业管理费标准为18元/㎡/月;专项维修资金为0.25元/㎡/月。 11.标的物业室内室外可移动的全部电器、家私和设备、设施等不包括在本次招租物业应移交物品范畴。 12.租赁押金及租金支付方式:租赁押金为4个月租金(按照实际签约期限内当年月租金标准),新的承租方须在《**市房屋租赁合同书》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出租方支付;每月10日前缴纳当月租金。 13.若遇政府征收或城市更新情形,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协议,新的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方主张赔偿或补偿。因政府征收或城市更新给新的承租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新的承租方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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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公开竞价(多轮报价) |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 |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不**公告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 ||
报名须知
| 报名方式 | 线上报名 |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 2.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人民币。 3.意向承租方无不良信用记录(不良信用已处理完毕的除外)且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完整版信用中国信息报告:https://www.****.cn/****银行征信中心的企业征信报告并加盖公章)。 4.****公司、****公司或实际控制人与****、****集团有限公司无任何形式的法律诉讼或其它经济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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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意向承租方需将下列相关材料纸质版提交至**联交所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或其他合法组织(以下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1.承租申请书(向联交所领取); 2.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原件); 3.工商信息查询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查询单(https://www.****.cn);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若有); 6.意向承租方无不良信用记录(不良信用已处理完毕的除外)且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完整版信用中国信息报告:https://www.****.cn/****银行征信中心的企业征信报告并加盖公章); 7.****公司、****公司或实际控制人与****、****集团有限公司无任何形式的法律诉讼或其它经济纠纷(具体由出租方核实); 8.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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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年07月23日 18时00分00秒 | ||
交易保证金
| 金额 | 1,070,000元 |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trade.****.com/ggzy/center/#/login) |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至时间 | 2026年07月23日 21时30分00秒 | ||
交易机构信息
| 名称 | **** | 地址 | **市**区**西路3185号**智谷产业园A座19层 |
| 联系人 | 陈先生;王小姐 | 联系方式 | 0755-****0822;0755-****0522 |
出租方信息
| 名称 | **** | ||
其他
| 特殊事项说明 | 1.意向承租方在提交报名前,应自行对标的物业进行独立的、充分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建造标准、当前租赁状况、装修情况等,并应全面、仔细阅读并理解全部招租公告、竞价须知、拟签订的租赁合同(如有提供)等交易文件。意向承租方理解并确认,其基于自身调查了解所做出的租赁决策及后续履约行为,均系独立判断的结果。因意向承租方未进行充分核查或理解偏差所导致的任何风险、损失或纠纷,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2.意向承租方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即视为已对标的物业查验、知悉了解并无条件接受物业的全部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意向承租人明确承诺,在成为承租人后不以标的物业存在瑕疵为由,拒付、扣减租金/费用,或要求出租方(或招租交易机构)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3.新的承租方应在**联交所出具《成交通知书》之日起,按照招租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含补充协议)。若因新的承租方原因未能按期签约或拒绝签约,视为新的承租方违约。出租方及**联交所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且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招租保证金;同时,出租方有权将该物业再行招租,且无需对新的承租方承担任何形式的违约或赔偿责任。 4.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承租方在参与本次公开招租过程中所作出的任何保证和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其在联交所报名、竞价、成交等交易环节中通过意向承租申请书、竞价须知、租赁合同等书面文件作出的保证和承诺)存在隐瞒、虚假、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违反或未兑现其保证和承诺的; (2)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截止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或者作出撤回承租申请实质行为的; (3)挂牌期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意向承租方不按招租底价与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的; (4)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意向承租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综合评审、竞争性谈判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竞争性交易活动的; (5)在竞价程序中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 (6)采用综合评审方式交易时,意向承租方的报价低于招租底价,或未按招租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意向承租方不按规定提交响应文件的;标书代写 (7)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的; (8)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交易服务费和/或向出租方缴交租赁履约保证金; (9)意向承租方存在其他违约或违反交易规则、招租公告及相关交易文件要求情形的。 5.招租交易机****交易所)负责本次招租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出租方在招租公告及招租文件中关于标的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出租方保证标的物业是指招租人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因标的物业的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出租方与原承租方的相关物业纠纷、出租方根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人”的相关事项均与招租交易机构无关。 6.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保证金在承租方确定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全额原路返还。 7.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交纳的招租保证金,出租方同意在租赁合同签订后,按以下方式处置招租保证金:承租方向**联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后,招租保证金转付出租方作为履约保证金,如招租保证金不足以支付履约保证金的,承租方须另行补足(如招租保证金高于应支付履约保证金的,超出部分原路无息退还至承租方)。 8.原合到期日:2026年7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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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电话 | 0755-****083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