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丽年生产3000吨功能母粒项目

审批
福建-漳州-漳浦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1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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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623MA8RJ02N08郭**
郭********县
****工业园,印石北路8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锦丽年生产3000吨功能母粒项目****
2021版本:053-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县 ******县
经度:117.617222 纬度: 24.150000****环境局
2025-11-28
**环评审〔2025〕表29号****0623MA8RJ02N08001Y
2025-12-251000
50****
****0623MA8RJ02N08****
****0623MA8RJ02N08******公司
****0211MAD1NOBN5R2026-04-30
2026-06-172026-07-15
https://www.****.org/yanshou/47194.html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主要从事功能母粒生产等。建设单位租赁漳****公司位于**省**市******工业园,印石北路8号3#、4#生产车间、办公室作为生产场所,总租赁面积为3553.32m2,项目实际总投资1000万元,于2025年12月投产建设“****锦丽年生产3000吨功能母粒项目”,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项目年加工300天,每天24小时,建成后年生产3000吨功能母粒。****主要从事功能母粒生产等。建设单位租赁漳****公司位于**省**市******工业园,印石北路8号3#、4#生产车间、办公室作为生产场所,总租赁面积为3553.32m2,项目实际总投资1000万元,于2025年12月投产建设“****锦丽年生产3000吨功能母粒项目”,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项目年加工300天,每天24小时,建成后年生产3000吨功能母粒。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生产工艺说明: 下料、混料:将产品所需原辅材料按比例人工投放进混料机进行搅拌混合,混料机密闭,该工序产生粉尘废气、噪声; 挤出:项目采用的双螺杆挤出机为一体化设备,混合后的原料先进入热熔机内进行熔化,料筒中的原料借助重力或加料螺旋进入机筒中,在旋转螺旋杆的推力作用下,不断向前推进,从预热段开始逐渐向均化段运动。同时,原料受到螺杆的搅拌和挤压作用,并且在机筒的外热及原料与设备之间的剪切摩擦的作用下转变为粘流态,在螺槽中形成连续均匀的料流。在240-250℃温度的作用下,原料从粉末状转变为熔融状态的可塑物体,再经螺杆的推动或搅拌,将熔融状态的流体推进机头,从机头模孔中挤出成型的圆条,该工序产生废气、噪声; 冷却:经熔融挤出的成型圆条进入造粒机配备的水槽冷却定型; 切粒:经冷却定型后,挤出物成为连续的蜡状条形物,经牵引至切粒机,切粒机下切割制成所需产品; 干燥:将半成品用离心式冷风机进行干燥; 检验:将成品按批次进行检验(检验指标为熔指,冲击,拉伸,弯曲),如不合格品达到一定比例后,将该批次产品作为不合格产品,进行破碎后用于破碎工序; 包装:按产品粒径规格要求通过振动筛进行筛选,形状不规范的产品重新切粒,再通过料口式烘干机烘干后,包装后入库。 破碎:将不合格品和边角料经过破碎机粉碎后回用,该工序产生噪声、废气。产污环节: ①废水:雨污分流,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采用三级化粪池治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处理厂处理。 ②废气:下料、混料废气、破碎废气、挤出废气及危废暂存间有机废气。 ③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设备运行噪声,源强在70-90dB(A)。 ④固体废物:主要为产生的工业固废,此外还有少量员工生活垃圾。生产工艺说明: 下料、混料:将产品所需原辅材料按比例人工投放进混料机进行搅拌混合,混料机密闭,该工序产生粉尘废气、噪声; 挤出:项目采用的双螺杆挤出机为一体化设备,混合后的原料先进入热熔机内进行熔化,料筒中的原料借助重力或加料螺旋进入机筒中,在旋转螺旋杆的推力作用下,不断向前推进,从预热段开始逐渐向均化段运动。同时,原料受到螺杆的搅拌和挤压作用,并且在机筒的外热及原料与设备之间的剪切摩擦的作用下转变为粘流态,在螺槽中形成连续均匀的料流。在240-250℃温度的作用下,原料从粉末状转变为熔融状态的可塑物体,再经螺杆的推动或搅拌,将熔融状态的流体推进机头,从机头模孔中挤出成型的圆条,该工序产生废气、噪声; 冷却:经熔融挤出的成型圆条进入造粒机配备的水槽冷却定型; 切粒:经冷却定型后,挤出物成为连续的蜡状条形物,经牵引至切粒机,切粒机下切割制成所需产品; 干燥:将半成品用离心式冷风机进行干燥; 检验:将成品按批次进行检验(检验指标为熔指,冲击,拉伸,弯曲),如不合格品达到一定比例后,将该批次产品作为不合格产品,进行破碎后用于破碎工序; 包装:按产品粒径规格要求通过振动筛进行筛选,形状不规范的产品重新切粒,再通过料口式烘干机烘干后,包装后入库。 破碎:将不合格品和边角料经过破碎机粉碎后回用,该工序产生噪声、废气。产污环节: ①废水:雨污分流,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采用三级化粪池治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处理厂处理。 ②废气:下料、混料废气、破碎废气、挤出废气及危废暂存间有机废气。 ③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设备运行噪声,源强在70-90dB(A)。 ④固体废物:主要为产生的工业固废,此外还有少量员工生活垃圾。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依托原有三级化粪池处理,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处理厂处理;生产车间为密闭的车间,下料、混料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自然沉降”后无组织排放;破碎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密闭破碎机+封闭操作间沉降”后无组织排放;项目挤出工序产生的挤出废气及危废暂存间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氨、异味(以臭气浓度表征))经密闭空间负压集气罩收集后,采用一套“喷淋塔+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自带过滤棉)”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噪声为设备运行噪声;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后由专人管理、集中收集****公司回收再利用;危险废物集中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危险废物委托**省****公司定期外运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外运,即项目生产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依托原有三级化粪池处理,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处理厂处理;生产车间为密闭的车间,下料、混料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自然沉降”后无组织排放;破碎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密闭破碎机+封闭操作间沉降”后无组织排放;项目挤出工序产生的挤出废气及危废暂存间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氨、异味(以臭气浓度表征))经密闭空间负压集气罩收集后,采用一套“喷淋塔+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自带过滤棉)”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噪声为设备运行噪声;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后由专人管理、集中收集****公司回收再利用;危险废物集中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危险废物委托**省****公司定期外运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外运,即项目生产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0288 0.0288 0 0 0.029 0.029
0 0.0734 0.0734 0 0 0.073 0.073
0 0.0084 0.0084 0 0 0.008 0.008
0 0.0009 0.0009 0 0 0.001 0.001
0 0.0124 0.0124 0 0 0.012 0.012
0 14400 14400 0 0 14400 14400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1573 0.1573 0 0 0.157 0.157 /
0 2.268 2.268 0 0 2.268 2.268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化粪池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的三级排放标准(氨氮、总氮、总磷排放浓度参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级标准)以****处理厂进水标准 本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厂房配套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氨氮、总氮、总磷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 本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厂房配套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氨氮、总氮、总磷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喷淋塔+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自带过滤棉)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修改单)表4排放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 根据有组织排放浓度监测结果:项目挤出工序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氨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修改单)表4排放限值(即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限值100mg/m3,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30mg/m3,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30mg/m3);项目挤出工序有组织废气臭气浓度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排放标准值(臭气浓度(无量纲) ≤2000),综上所述,项目挤出工序产生的挤出废气及危废暂存间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氨、异味(以臭气浓度表征))经密闭空间负压集气罩收集后,采用一套“喷淋塔+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自带过滤棉)”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根据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测结果:项目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修改单)表9无组织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 ≤4.0mg/m3、颗粒物 ≤1.0mg/m3),氨、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限值(氨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1.5mg/m3、臭气浓度(无量纲)≤20);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任意一次浓度值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A排放限值(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10mg/m3、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30mg/m3)。 根据有组织排放浓度监测结果:项目挤出工序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氨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修改单)表4排放限值(即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限值100mg/m3,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30mg/m3,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30mg/m3);项目挤出工序有组织废气臭气浓度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排放标准值(臭气浓度(无量纲) ≤2000),综上所述,项目挤出工序产生的挤出废气及危废暂存间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氨、异味(以臭气浓度表征))经密闭空间负压集气罩收集后,采用一套“喷淋塔+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自带过滤棉)”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根据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测结果:项目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修改单)表9无组织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 ≤4.0mg/m3、颗粒物 ≤1.0mg/m3),氨、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限值(氨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1.5mg/m3、臭气浓度(无量纲)≤20);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任意一次浓度值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A排放限值(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10mg/m3、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30mg/m3)。
2 布袋除尘器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修改单)表9无组织排放限值(颗粒物 ≤1.0mg/m3) 根据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测结果:项目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修改单)表9无组织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 ≤4.0mg/m3、颗粒物 ≤1.0mg/m3),氨、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限值(氨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1.5mg/m3、臭气浓度(无量纲)≤20);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任意一次浓度值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A排放限值(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10mg/m3、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30mg/m3)。 根据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测结果:项目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修改单)表9无组织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 ≤4.0mg/m3、颗粒物 ≤1.0mg/m3),氨、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限值(氨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1.5mg/m3、臭气浓度(无量纲)≤20);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任意一次浓度值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A排放限值(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10mg/m3、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30mg/m3)。
3 经密闭破碎机+封闭操作间沉降+无组织排放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修改单)表9无组织排放限值(颗粒物 ≤1.0mg/m3) 根据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测结果:项目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修改单)表9无组织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 ≤4.0mg/m3、颗粒物 ≤1.0mg/m3),氨、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限值(氨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1.5mg/m3、臭气浓度(无量纲)≤20);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任意一次浓度值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A排放限值(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10mg/m3、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30mg/m3)。 根据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测结果:项目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修改单)表9无组织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 ≤4.0mg/m3、颗粒物 ≤1.0mg/m3),氨、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限值(氨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1.5mg/m3、臭气浓度(无量纲)≤20);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任意一次浓度值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A排放限值(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10mg/m3、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30mg/m3)。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厂房隔声、基础减震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 项目正常生产时的昼间厂界噪声测点的Leq值范围为57.2dB(A)~62.6dB(A),夜间厂界噪声测点的Leq值范围为49.7dB(A)~53.9dB(A),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昼间≤65dB(A)、夜间≤55dB(A))。 项目正常生产时的昼间厂界噪声测点的Leq值范围为57.2dB(A)~62.6dB(A),夜间厂界噪声测点的Leq值范围为49.7dB(A)~53.9dB(A),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昼间≤65dB(A)、夜间≤55dB(A))。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后由专人管理、集中收集****公司回收再利用;危险废物集中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危险废物委托**省****公司定期外运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外运。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后由专人管理、集中收集****公司回收再利用;危险废物集中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危险废物委托**省****公司定期外运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外运。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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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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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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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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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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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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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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