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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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88-2000
******低硫神贸28煤炭密封竞价采购(2026年07月17日)
****公司****商铺
| **编号 |
交易方式 |
当前状态 |
报价开始时间 |
报价结束时间 |
| **** |
煤炭密封竞价采购 |
交易中 |
2026-07-17 09:30:00 |
2026-07-17 10:00:00 |
**低硫神贸28
| 产品名称(别名) |
其他产品参数 |
交易数量(吨) |
起拍价(元/吨) |
拦标价(元/吨) |
| **低硫神贸28 |
粒度 mm
| 0~50 |
全硫 St,ar %
| ≤0.5 |
发热量 Qnet,ar kcal/kg
| 2800 |
挥发分 Var %
| 10~25 |
灰分 Aar %
| ≤35 |
全水 Mt %
| ≤15 |
|
20000.00 |
|
|
| 交割地 |
交割方式 |
运输方式 |
|
|
| ****电厂煤场 |
到厂交货 |
汽运 |
|
|
| 最小交易量(吨) |
最大交易量(吨) |
交易保证金类型 |
交易保证金金额(元/吨) |
交易保证金支付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 10000.00 |
10000.00 |
按元/吨支付 |
10.00 |
2026-07-17 09:29:30 |
| 交货起止时间 |
货款支付比例 |
合同供方 |
其他信息* |
|
| 2026-07-17 ~ 2026-08-10 |
全额支付 |
****公司**** |
交易公告
说明条款
奖罚条款 一、交货方式:到厂场地过磅交货。 二、质量调整价格:质量调整价格是指针对发热量和全水两项指标进行奖罚调价,以甲方当日化验值作为奖罚依据,按日计算。 三、发热量调整价格: (1)以合同约定品种的收到基低位发热量为“基准发热量”,以到厂检验结果的收到基低位发热量为“结算发热量”。发热量调价中单卡热值金额小数点后保留四位,四舍五入。发热量调价最终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2)(结算发热量-基准发热量)≥0Kcal/kg,发热量调价=合同价格/基准发热量×(结算发热量-基准发热量)。 (3)-200Kcal/kg≤(结算发热量-基准发热量)<0Kcal/kg,发热量调价=合同基准价格/基准发热量×(结算发热量-基准发热量)×2。 (4)-400Kcal/kg≤(结算发热量-基准发热量)<-200Kcal/kg,发热量调价=合同基准价格/基准发热量×(结算发热量-基准发热量)×3。 (5)-600Kcal/kg≤(结算发热量-基准发热量)<-400Kcal/kg,发热量调价=合同基准价格/基准发热量×(结算发热量-基准发热量)×5。 (6)(结算发热量-基准发热量)<-600Kcal/kg,当日结算价格为0元/吨。 四、硫份(收到基)调价 (1)以到厂检验结果的硫分(收到基)为“结算硫分”,硫分(收到基)调价最终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2)结算硫分<0.5%,不进行硫分调价。 (3)0.5%≤结算硫分<0.6%,硫分调价=合同基准价格×(-1%)。 (4)0.6%≤结算硫分<0.7%,硫分调价=合同基准价格×(-3%)。 (5)0.7%≤结算硫分<0.8%,硫分调价=合同基准价格×(-5%)。 (6)结算硫分≥0.8%时,硫分调价=合同基准价格×(-20%)。 五、全水调价 (1)以到厂检验结果的的全水为“结算全水”,全水调价最终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2)结算全水<16%,不进行全水调价。 (3)16%≤结算全水<17%,全水调价=合同基准价格×(-2%)。 (4)17%≤结算全水<18%,全水调价=合同基准价格×(-3%)。 (5)18%≤结算全水<19%,全水调价=合同基准价格×(-5%)。 (6)19%≤结算全水<20%,全水调价=合同基准价格×(-10%)。 (7)20%≤结算全水<25%,全水调价=合同基准价格×(-20%)。 (8)结算全水≥25%,全水调价=合同基准价格×(-50%)。 六、违约处理: (1)合同兑现考核量为合同数量的100%(含),完成量小于合同兑现考核量的视为违约。 (2)违约处理:违约责任在乙方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阶梯执行。兑现率在50%(不含)以下的,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金额=合同数量×10元/吨;兑现率在50%(含)-100%(不含)的,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金额=合同数量×5元/吨;兑现率在100(含)-120%(含)的视为正常履约。 (3)若乙方掺假导致甲方下游用户退货、拒收,造成合同无法正常履约扣罚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取消乙方竞价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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