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26年7月2日对科研成果转化评估服务项目院内磋商服务商征集公告,由于报名商不足三家,无法进行充分磋商,现进行第二次院内磋商服务商征集公告。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期 |
| 1 |
科研成果转化评估服务项目 |
2年 |
二、项目要求
本次服务范围为我院指定的拟转化科技成果项目(包含但不限于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科研配方、工艺技术、系统方案、研发成果报告、技术诀窍等各类知识产权及科研成果),具体评估项目数量、成果类型、技术领域以甲方实际下达任务清单为准,中标机构需按需完成全部成果的专项评估工作。
1.全方位价值评估分析:围绕拟转化科技成果,开展市场价值评估,所有分析需数据详实、论据充分、结论客观,确定合理交易价格区间。
2.出具合规评估报告:出具正式的《科技成果转化市场价值评估报告》,报告需内容完整、数据真实、逻辑严谨、结论清晰,报告须加盖机构公章,签字齐全,格式规范。
中标机构完成每项成果评估后,需向甲方交付以下全套成果资料,纸质版、电子版齐全:正式《科技成果转化市场价值评估报告》纸质版(加盖公章、执业印章、签字齐全),电子版1份(PDF+可编辑Word版);
1)服务期限:本次服务合同期限为2年,合同期内承接甲方所有拟转化科技成果评估服务,期满可根据服务质量、履约情况协商续签。
2)报价要求:中标机构按 单项成果评估包干价 自主合理报价,报价包含单项成果评估的全部费用,甲方无需额外付费,报价需透明合规、性价比合理。
3)保密要求:中标机构须严格遵守保密协议,对甲方所有科研成果、技术资料、数据信息、评估结果、转化方案等涉密内容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外传、用于商业牟利或其他非服务用途。服务结束后,需完整归还全部涉密资料,删除留存数据,承担终身保密责任,若发生泄密,依法追究全部责任。
4)团队专业能力:团队核心人员具备相关科技成果、知识产权、技术无形资产评估从业经验,熟悉科研院所、事业单位成果转化政策。
5)服务保障要求:具备固定的办公场所、完善的服务流程、能够快速响应甲方服务需求,按时保质完成评估工作。
三、申请服务商资质及要求
1.****工商局登记注册的法人商事主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是相关信用记录证明;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至申请截止时间),****政府采购和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标书代写
6.供应商为依法注册、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评估或科技服务机构,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资产评估、科技成果评价、技术咨询、知识产权评估等相关业务)。并在本地具备售后服务能力;
7.报名企业应具备相应的服务资质(具备资产评估资质,可合法开展无形资产、科技成果、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业务),提供相应的服务资质证明材料。
8.供应商自身情况简介(单位情况、**省内业绩、业主评价材料等)。
四、报价要求
1.应按照以下格式提供报价表
| *********公司报价表(本表格报名阶段不用提供,正式参与时提供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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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价(元) |
备注 |
| 1 |
科研成果转化评估项目 |
||
2.报价应是包括全部价格和工作内容的总价,以人民币 元 作为货币单位。
五、提供材料
1.封面样式如下
| 项目名称 |
|
| 报名企业 |
|
| 项目联系人 |
|
| 联系方式(11位移动电话号码) |
|
| 报名时间 |
2026年 月 日 |
2.报名阶段准备的材料如下
按第二条和第三条要求提供资料。电子版盖章扫描PDF版:1份。
3.正式参与阶段的报名材料准备如下
正式参与阶段,报名阶段材料纸质版加上报价表。
以上每份文件均应有报名供应商盖章并装订成册(含骑缝章)。
六、征集截止时间及文件送交地点标书代写
1.报名阶段报名方式为线上报名
1.1按第四条第1点报名阶段的要求,将报名材料准备成电子版(盖完红章的PDF扫描版1份,大小控制在10MB以内),将****物资部邮箱ey****@163.com。
1.2报名材料电子版提交有效时间为公示日起7个自然日内。
1.3报名材料电子版以第一次发送到邮箱的版本为准。
1.4联系人:赵老师 电话:0592-****506。
2.正式参与阶段为线下现场参与
2.1按第四条第2点正式参与阶段的要求,将正式参与的材料准备成电子版(盖完红章的PDF扫描版1份,大小控制在10MB以内)以U盘的形式携带到现场参会。
2.2报名阶段有效期结束后,正****物资部通知为准,不再挂网通知。
七、说明
1.提交申请登记资料不代表入围成功,须经过****内部审核完成后方可最终确定是否进入邀请名单。
2.具体院内现场市场调研或院内磋商时间,****物资部通知为准,不再挂网通知。参会时携带市场调研或院内磋商完整纸质资料(1份正本3份副本,务必用档案袋装好并封好封条);
3.如发现供应商提供的资质证件等材料有误或不符合要求则自动解除报名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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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