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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市煤基固废生态回填及区域生态修复治理试点项目变更、**煤基固废生态回填及区域生态修复治理试点项目(一期)变更、**煤基固废生态回填及区域生态修复治理试点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报告表为5个工作日。(2026年7月16日—2026年7月22日)
联系电话:0358-****709****审批局审批一组)
通讯地址:****服务大厅****审批局审批一组)
邮编:033000 邮箱:****@126.com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测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及途径 | ||||||||
| **市煤基固废生态回填及区域生态修复治理试点项目变更 | **省**市**市**曲镇仲家山村西侧0.85km处 | **** | **清泽****公司 |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进场道路、场内道路、拦渣坝、填埋区、表土存放区等。主要工程为场地平整、拦挡工程、排水工程、防渗工程、矸石规范化填充处置工程、边坡防护工程、顶部防护工程、覆土封场绿化、道路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大气环境保护措施。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无组颗粒物,填充材料及时用推土机推平压实,并配专门洒水车在场区地面定期洒水降尘;配备雾炮在卸车时进行洒水抑尘;洒水抑尘时添加湿润性抑尘剂进行抑尘;同时项目在充填区进口设置洗车平台对车辆进行冲洗。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洗车废水、雨水,生活污水水质简单,直接泼洒抑尘;洗车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雨季时沟谷内会形成的短时水流,经排水沟、截洪沟、消力池排出场外。 (三)噪声环境保护措施。运营期噪声设备主要有运输车辆和推土机、挖掘机、压实机等,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应加强调度管理,禁止夜间运输,在村庄附近要减速行驶,禁止鸣笛。采取以上措施后,运输噪声对周围影响较小。 (四)固废环境保护措施。施工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数量很小,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建设拦挡坝等设施施工开挖产生的土石以及施工过程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废土全部用于治理区场地的平整。废石、混凝土块等建筑垃圾全****填埋场处置。本项目职工人数为15人,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为约2.48t/a。****管理站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收集后倾倒于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收集地点。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要求,分别以网络、报纸、公告三种方式进行了三次公示 | 公众可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公众意见表电子版,也可以信函、传真等方式或当面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公众意见表纸质版。 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 联系人:武芝禄 联系电话:158****4277 评价单位:**清泽****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76****5737 | ||||||||
| **煤基固废生态回填及区域生态修复治理试点项目(一期)变更 | **市****煤矿工业场地南侧的荒沟、白家塔村东侧0.9km处 | ********公司****煤厂 | **清泽****公司 |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进场道路、场内道路、拦渣坝、填埋区、表土存放区等。主要工程为场地平整、拦挡工程、排水工程、防渗工程、矸石规范化填充处置工程、边坡防护工程、顶部防护工程、覆土封场绿化、道路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大气环境保护措施。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无组颗粒物,填充材料及时用推土机推平压实,并配专门洒水车在场区地面定期洒水降尘;配备雾炮在卸车时进行洒水抑尘;洒水抑尘时添加湿润性抑尘剂进行抑尘;同时项目在充填区进口设置洗车平台对车辆进行冲洗。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洗车废水、雨水,生活污水水质简单,直接泼洒抑尘;洗车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雨季时沟谷内会形成的短时水流,经排水沟、截洪沟、竖井、涵管、消力池排出场外。 (三)噪声环境保护措施。运营期噪声设备主要有运输车辆和推土机、挖掘机、压实机等,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应加强调度管理,禁止夜间运输,在村庄附近要减速行驶,禁止鸣笛。采取以上措施后,运输噪声对周围影响较小。 (四)固废环境保护措施。施工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数量很小,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建设拦挡坝等设施施工开挖产生的土石以及施工过程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废土全部用于治理区场地的平整。废石、混凝土块等建筑垃圾全****填埋场处置。本项目职工人数为10人,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为约1.65t/a。****管理站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收集后倾倒于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收集地点。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要求,分别以网络、报纸、公告三种方式进行了三次公示 | 公众可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公众意见表电子版,也可以信函、传真等方式或当面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公众意见表纸质版。 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公司****煤厂 联系人:黄健华 联系电话:155****7709 评价单位:**清泽****公司 联系人:张素敏 联系电话:134****6400 | ||||||||
| **煤基固废生态回填及区域生态修复治理试点项目 | **林家坪镇杨家山村西侧的林家坪沟内 | **弘安****公司 | **淏天蓝****公司 | 修复场地总占地面积21.92hm2,生态回填修复区占地面积16.1294hm2,可填充煤矸石量267.42万t。填充服务年限为2.6年。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复垦整地工程、拦挡防护工程、防洪排水工程、填充工程、生态恢复工程以及配套运输道路工程、辅助工程、环保工程等。生态回填修复区复垦灌木林地16.1294hm2;取土场复垦为灌木林地2.5555hm2;管理站、洗车平台区域复垦为人工牧草地0.020hm2 |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填充作业区采用分区分块运行方式,填充至规定标高后及时覆土并复垦,最大限度的减小扬尘。配专门洒水车在场区地面定期洒水降尘;配备雾炮在卸车时进行洒水抑尘;洒水抑尘时添加湿润性抑尘剂进行抑尘;在进场道路进出口设置洗车平台对车辆进行冲洗。运输路线采取及时清扫、洒水降尘措施。依法使用符合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前期拦挡坝和排水设施等工程建设时产生的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场内抑尘;前期施工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多为附近村民,食宿等均依托村庄现有设施。项目场地内按要求设置截排水沟、排水涵管、排渗竖井、渗滤液收集池、消力池及渗滤液集水井等。渗滤液收集沉淀后回用于场地内洒水抑尘使用;洗车废水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态回填期工作人员生活污水收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旱厕定期掏空,由附近农民清运,用于农田施肥。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午间和夜间作业,禁止夜间运输;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维修、保养,保证设备良好运行;对各声源设备进行合理布局;运输车辆严格按指定路线行驶;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淘汰不合格的车辆,使车辆处于良好状况。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固废主要为场内填充作业前表层剥离熟土、场内底部平整、边坡削整和拦挡坝、排水工程等建设产生的土石方用于回填区场地的平整、矸石隔层材料以及土石拦挡坝筑坝填料;施工机械****维修厂负责,不在场内维修和保养施工车辆;工作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生态治理措施:建设过程中加强管理,严格划定施工范围,严禁越界施工。场地填充前应进行表土剥离并回用于后期覆土;分区分块科学填充作业,将生态影响控制在较小的范围内。场地填充覆土完成后,按要求进行土壤改良和培肥,并满足相应复垦标准要求,及时进行复垦和绿化。建设单位需配备专门机构和人员,对场地复垦绿化后的植被进行抚育管护,保证成活率。 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采取严格源头控制措施,过程污染防治措施,严格分区防渗措施,加强跟踪监测。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要求,分别以网络、报纸、公告三种方式进行了三次公示 | 公众可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公众意见表电子版,也可以信函、传真等方式或当面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公众意见表纸质版。 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弘安****公司 联系人:刘总 联系电话:186****6222 评价单位:**淏天蓝****公司 联系人:张昊 联系电话:176****141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