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高新有轨电车】苏州高新有轨电车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关于有轨电车线网部分设备设施更新改造项目-2号线智慧有轨5G暨综合提升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16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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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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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就其所需的有轨电车线网部分设备设施更新改造项目-2号线智慧有轨5G暨综合提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有轨电车线网部分设备设施更新改造项目-2号线智慧有轨5G暨综合提升项目

二、招标需求:

(一)招标内容:有轨电车线网部分设备设施更新改造项目-2号线智慧有轨5G暨综合提升项目,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二)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180天内完成全部设备及系统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

三、招标编号:****

四、预算金额:****5305.40元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投标单位投标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单位近三年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等体现严重失信的不良信用记录名单。

8、投标单位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9、投标单位近5年内(以公告发布当月倒推,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通信系统集成业绩或信息化业绩;

10、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的牵头人。(2)投标人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3)若为联合体投标,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由牵头方选派并注册在牵头方单位。(4)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复印件。)

七、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复印件(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2、经办人必须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提供单位法人授权书原件,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须为投标单位的正式员工,同时须出具社保缴纳证明等相关证明资料);

3、投标单位近三年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等体现严重失信的不良信用记录名单,提供上述三个网站的完整信用报告或完整截图并加盖公章(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4、投标单位近5年内(以公告发布当月倒推,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通信系统集成业绩或信息化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任意一期的发票复印件(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5、联合体协议书(如为联合体须提供)。

注: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登记购买招标文件,审核材料经审查无误后领取招标文件。请各投标单位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红章)后方为有效,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投标资格。

八、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23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逾时作自动放弃。

2、发售地点:**市高新区灵岩街6号9楼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00元(现金收讫),售后一概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九、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信息标书代写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8月7日09:00 - 09:30标书代写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8月7日09:30标书代写

投标地点:**市高新区灵岩街6号9楼

开标时间:2026年8月7日09:30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市高新区灵岩街6号9楼标书代写

十、联系方式

1、招标代理单位:****

联 系 人:徐筱惠、王雨、赵猛、张茂松

联系电话:0512-****7208

电子邮件:****@suzhouhaiqi.com

地 址:**市高新区灵岩街6号9楼

2、招标人:****

联 系 人:唐工

3、监督部门:******集团****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2-****8455

通信地址:**高新区马涧路2000号

邮政编码:215151

十一、本次招标的有关信息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2026年7月16日


招标公告附件:

联合体协议书

牵头方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成员方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鉴于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协商,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名称) (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投标并争取赢得本项目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各方一致决定,以 (牵头人名称) 为牵头人进行投标,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分别提交资格文件。

2、在本项目投标阶段,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在本次投标过程中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即代理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招标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如果中标并签订合同,则联合投标各方将共同履行对招标人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所签署的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投标其余各方保证对牵头人为响应本次招标提供全部工程、货物及服务质量保证及支持。

5、本次联合投标中,牵头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6、本次联合投标中,成员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7、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

8、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9、本协议提交招标人后,联合投标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

10、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中标时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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