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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 成文日期: | 2026-06-24 |
| 名称: | ****关于确认**1#加油站规划点**的批复 | ||
| 文号: | 韶发改油气〔2026〕5号 | 发布日期: | 2026-07-16 |
| 主题词: | |||
****改革局:
报来《关于申请**1#****加油站的请示》(乐发改请〔2026〕2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市****公司按照规划****1#加油站。该油站为《**市成品油分销体系“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2025年)》附表8序号50#油站编码**1#规划点,****加油站。****加油站位于****XCX-01-20地块(**市乐城街道梅乐路),占地面积5407.68平方米,储油罐总容量120立方米(共4个油罐,其中30立方米汽油罐3个,30立方米柴油罐1个),四枪加油机2台,六枪加油机4台,加油枪共32支。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规划用地面积约5407.68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710平方米,其**房180平方米,加油棚380平方米,辅助用房50平方米;道路硬化面积3885.03平方米,绿化面积812.65平方米。油罐区拟建埋地非承重结构SF双层油罐4个,总罐容120立方米;标准加油岛6个,加油机6台。汽车停车位24个,全自动洗车机1台;建设电动汽车充电桩12个(含600kW超充式充电桩2个,120kW快充式充电桩10个),总容量为2400kW,储能柜2个,总容量1920kWh。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4974.31万元,其中土建投资4420.31万元,设备及技术投资554.00万元。资金****银行贷款。
四、请你局**有关单位按照《**省成品油流通管理条例》《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国道、****加油站设置每百公里不超过六对(12座)、****加油站设置每百公里不超过两对(4座)、**加油站的服务半径不少于0.9公里(****加油站车行距离不少于1.8公里)等规定,指导申请企业凭本规划确认文件向自然**、生态环境、住建管理、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气象等相关部门办理建设及竣工验收手续。加油站竣工后按照有关规定申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五、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两年。原则上不予延期,如有充分理由确需延期,应在文件有效期届满两个月前向我局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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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