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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环境局**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6-07-16 |
| 名称: | **省**市**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配套设施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6-07-16 | |
| 主题词: | |||
根据**省**市**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配套设施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7月16日至2026年7月2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生态环境局**分局四楼综合股,邮编:514500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省**市**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配套设施项目(一期) | **** | **省**市**市黄槐镇禾村 | ******公司 | 本项目位于**省**市兴****中心经纬度坐标:东经115度45分11.754秒,北纬24度25分56.120秒),占地面积3542.44平方米,建筑面积848.42平方米,项目主要构筑物:****泵站、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A2O一体化处理池、精密过滤器、消毒出水池、脱水机房、风机房及配电间、除臭系统、综合楼、进水在线监测房。本项目采用“粗格栅+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A2O一体化处理池+精密过滤器+紫外消毒池”处理工艺,拟设规模为5000m3/d。项目总投资7961.5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961.54万元。 |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二、项目产生的废气应采取相关措施处理后达标排放。 三、项目应选用低噪设备,通过消声隔音,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可以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四、项目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管理措施。 |
联系电话:0753-****531 传真:0753-****48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