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 成文时间 | 2026-07-10 |
| 发布机构 | **** | 文 号 | |
| 标 题: | ****关于云顶中路与莲前西路交叉口地块西侧莲云路工程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公告 | ||
| 内容概述: | ****关于云顶中路与莲前西路交叉口地块西侧莲云路工程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公告 | ||
| 有效性: | |||
因云顶中路与莲前西路交叉口地块西侧莲云路工程项目公共利益需要,经研究作出《****关于云顶中路与莲前西路交叉口地块西侧莲云路工程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决定》(厦思政征〔2026〕116号),对位于****莲前街道辖区用地面积约为7161.578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及其附属物实施征收,同时收回该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38号)和《****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若干规定〉的通知》(厦府办规〔2026〕2号)等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房屋征收决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云顶中路与莲前西路交叉口地块西侧莲云路工程项目
二、征收范围:**市**区莲前街道辖区范围内部分国有土地、房屋及附属物。被征收房屋门牌号:**东路405-1号、**东路405-2号、**东路405-3号。具体以《****关于确定云顶中路与莲前西路交叉口地块西侧莲云路工程项目征收范围的公告》(厦思政征〔2025〕83号)载明的征收范围为准。
三、房屋征收部门:****办公室
地址:**市**区**路26号
联系电话:0592-****256
四、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土地****公司
地址:**市**区前埔中路323****集团大厦17层
联系电话:0592-****157
五、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云顶中路与莲前西路交叉口地块西侧莲云路工程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已在被征****人民政府网站、****规划局网站公示征求意见,****门市****规划局****财政局备案。
六、签约期限:本决定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止。
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应积极配合做好房屋征收工作,在规定的签约期限内与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并按协议完成搬迁。
七、最后搬迁期限:2026年11月30日。
八、被征收人如不服《****关于云顶中路与莲前西路交叉口地块西侧莲云路工程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决定》(厦思政征〔2026〕116号),可自征收决定10个工作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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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