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段编号:****
二、标段名称:长三****基地一期、****园区消防维保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大圩镇**路8号****金融小镇A地块E栋208室
中标(成交)金额:壹拾壹万陆仟叁佰元整(116300.00元)
评审得分:87.08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项目名称:长三****基地一期、****园区消防维保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本项目对长三****基地一期地处亮山路与引河路**西北侧,建筑面积 16.20 万㎡;****基地位于泗山路与引河路**西北侧,建筑面积 12.96 万㎡,两处园区总计建筑面积 29.16 万㎡,开展消防维保等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全部内容。 服务时间:2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服务期末,甲方对乙方服务单位进行总体考核,考核合格可续签合同,如考核不合格,解除物业管理合同(3个月试用期,如达不到服务要求,自动解除合约。)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四美、刘平、单晓东(组长)、娄文侠、权文亚
六、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约定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区银河绿苑北区49栋102室,联系电话:173****1317。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邮件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高新区竹邑路8号
联系方式:华经理、181****12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办事处银河绿苑北区49栋102室
联系方式:173****13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华经理、张工
电 话:181****1231、173****1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