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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1********2490491 | 建设单位法人:王康 |
| 孟晓平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经济开发区覃村南侧350m处 |
| ****燃气锅炉改建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1-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包括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30-D4430-热力生产和供应 |
| 建设地点: | ******县 ****经济开发区覃村南侧350m处华鑫肥业厂区西北角供汽车间 |
| 经度:112.201944 纬度: 37.574167 | ****机关:****委员会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6-02-14 |
| 交开行审发〔2026〕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1********2490491001P |
| 2026-04-0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85 |
| 7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1********2490491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1********2490491 | 验收监测单位:**科信****公司 |
| ****0100MA0HMX5G5F | 竣工时间:2026-03-30 |
| 2026-04-07 | 调试结束时间:|
| 2026-06-1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7-1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https://www.****.cn/bullet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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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环评一致,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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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386 | 5.46 | 0 | 10.92 | 0.386 | -10.534 | / |
| 0 | 2.872 | 14.396 | 0 | 28.792 | 2.872 | -25.92 | / |
| 0 | 0.1303 | 1.513 | 0 | 0 | 0.13 | 0.13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50t/h燃气锅炉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1929-2019) | 燃用脱硫后的焦炉煤气,烟气治理采用低氮燃烧,搭配SCR脱硝、石灰-石膏法脱硫以及湿式电除尘组合工艺。SCR脱硝装置为本次**,石灰-石膏法脱硫以及湿电除尘利旧 | 结果表明,监测期间50t/h燃气锅炉脱硫塔+湿电除尘后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未检出,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介于10~12mg/m3之间,烟气黑度<1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排放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1929-2019)中表3限值要求,做到达标排放。 | |
| 2 | 石灰粉仓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密闭筒仓+布袋除尘器 | 结果表明,监测期间石灰粉仓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介于2.6~3.9mg/m3之间、排放速率介于0.00276~0.00443kg/h之间,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做到达标排放。 |
| 1 | 锅炉、泵类、风机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 | 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隔声罩+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定期检修;厂区进行绿化 | 结果表明,监测期间厂界北侧、西侧昼间噪声数值介于58~60dB(A)、夜间噪声数值介于51~52dB(A)之间,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 |
| 2 | 厂区西15m居民区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 | / | 厂区西15m居民区昼间噪声数值介于57~58dB(A)、夜间噪声数值介于47~48dB(A)之间,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
| 1 | 所有危险废物依托****已有危险废物储存间暂存,废机油委托****定期处置;在线废液委托**国京****公司处置;废氨催化剂现场更换,每次更换量为12m3,理论上每3年更换 1次,****运输处置,不在厂内暂存。脱硫石膏依托****已有 42m2 石膏库暂存,定期送华鑫焦华固废综合利用处置场填埋。 | 本项目危险废物贮存依托****已有的153m2危险废物贮存库 (2025年1月12日已通过自主验收),废机油委托****处置;废油桶委托******公司处置;在线废液委托**国京****公司;废催化剂理论上每3年更换1次,****运输处置,不在厂内暂存。脱硫石膏依托****已有 42m2 石膏库暂存,定期送华鑫焦华固废综合利用处置场填埋。 |
| 1 | 加强工业场地环境综合治理。优先解决施工期产生的环境问题,严格按《报告表》中施工期提出的措施完成工业场地绿化、硬化防渗及生态恢复。 | 已全面排查整改施工期遗留各类环境问题,严格依照环评报告表要求,落实了场地的硬化防渗、绿化种植及生态恢复工作,清理了施工废弃物等。当前工业场地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基本完成,生态修复成效良好。 |
| 1 | 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与相关单位应急预案实施联动,定期组织开展演练。严格落实各项应急管理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事故状态下各项污染物及时得到妥善处置,不对外环境造成污染影响。制定切实可行的监测计划,认真扎实开展相关环境监测工作。 | 华鑫肥业已修订了《****(主厂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局完成备案,备案编号:141122-2025-235-H。 本次改建只是锅炉主体发生变化,其他的脱硝用氨水罐、脱硫剂(液)及煤气储柜和厂区的主要生风险物质均未发生变化,因此已备案的应急预案也适用于本次锅炉改建项目。 各项应急管理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基本落实,组织开展了应急演练。 按照自行监测方案和排污许可证要求,规范开展各项目监测计划。 |
| 锅炉主厂房、引风机房、脱硫控制室、脱硫泵房、蒸汽输送管道、煤气输送管道、脱盐水站、DCS控制系统均依托现有。石灰-石膏法脱硫以及湿电除尘器依托现有,废水处理依****处理站及中水回用系统。危险废物贮存依托厂内现有的153m2的危险废物贮存库,石膏贮存依托厂内现有的石膏库。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与环评一致。锅炉主厂房、引风机房、脱硫控制室、脱硫泵房、蒸汽输送管道、煤气输送管道、脱盐水站、DCS控制系统均依托现有。石灰-石膏法脱硫以及湿电除尘器依托现有,废水处理依****处理站及中水回用系统。危险废物贮存依托厂内现有的153m2的危险废物贮存库,石膏贮存依托厂内现有的石膏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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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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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加强工业场地环境综合治理。优先解决施工期产生的环境问题,严格按《报告表》中施工期提出的措施完成工业场地绿化、硬化防渗及生态恢复。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锅炉烟气采用低氮燃烧+SCR脱硝设施+石灰-石膏法脱硫+湿电除尘处理后,经1根62m高烟囱有组织排放。确保锅炉废气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1929-2019)**燃气锅炉排放标准。石灰仓设置布袋除尘器,经1根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3、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锅炉排污水****处理站+华鑫肥业中水回用系统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得外排。锅炉冷却循环排水、脱盐水站排浓水排入华鑫肥业中水回用系统处理,****经济开发区再生水厂处理,出水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223-2024)间冷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标准后,****园区相关企业。脱硫系统废水经沉淀、中和、压滤塔内循环,不得排外。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分类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脱硫石膏,尽量综合利用,无法综合利用时送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废矿物油、在线监测设备,暂存于华鑫肥业现有危废贮存库,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脱硝催化剂现场更换、即产即运,更换后由具备资****运输处置,不在厂内暂存。厂区内的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临时性贮存设施应符合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规定。 5、所有产生噪声的设备要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室内屏蔽隔声、基础减震等有效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6、****环境局**分局《关于“****燃气锅炉改建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核定意见》(吕交环总量〔2026〕1)文,核定大气污染物排放年度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1.513吨/年、二氧化硫5.46吨/年、氮氧化物14.396吨/年;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置换措施为:二氧化硫倍量削减需要10.92吨/年、氮氧化物倍量削减需要28.792吨/年,从****拆除原75t/h燃煤锅炉和60t/h燃气锅炉减排量中置换获得;颗粒物排放量不大于3吨/年,直接予以核定;确保50t/h燃气锅炉一经运行后,立即停运拆除60t/h燃气锅炉。 7、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与相关单位应急预案实施联动,定期组织开展演练。严格落实各项应急管理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事故状态下各项污染物及时得到妥善处置,不对外环境造成污染影响。制定切实可行的监测计划,认真扎实开展相关环境监测工作。 8、《报告表》经批准后,应严格按照《报告表》中的工作制度和生产规定运行,确保不新增产能;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生态保护或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接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9、项目建设确保选择先进的节能工艺和设备,减少能耗;禁止采用淘汰落后的生产设备及生产工艺。项目建成投产后,如受到国家政策影响,被纳入淘汰名录,无条件按国家政策执行。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已全面排查整改施工期遗留各类环境问题,严格依照环评报告表要求,落实了场地的硬化防渗、绿化种植及生态恢复工作,清理了施工废弃物等。当前工业场地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基本完成,生态修复成效良好。 2、(1)燃用脱硫后的焦炉煤气,烟气治理采用低氮燃烧,搭配SCR脱硝、石灰-石膏法脱硫以及湿式电除尘组合工艺。SCR脱硝装置为本次**,石灰-石膏法脱硫以及湿电除尘利旧;采用低氮燃烧,源头有效抑制氮氧化物生成。处理达标后的锅炉烟气经62m高烟囱排放(DA018)。根据验收监测数据,颗粒物、NOx、SO2、烟气黑度排放浓度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1929-2019)**燃气锅炉排放标准。 (2)石灰采用密闭筒仓储存,筒仓顶部配套布袋除尘器,石灰进料、仓储过程产生的粉尘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DA016)。根据验收监测数据,颗粒物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3、(1)锅炉排污水、生活污****处理站和中水回用系统处理后全部回用; (2)脱硫废水经过沉淀、中和、压滤处理后,塔内循环,不外排; (3)软化水排污水直接外排,设备冷却循环水排污水经过沉淀处理后外排。上述两类废水统一汇入厂区已建成的综合排水管网,并入厂区整体废水排放系统内,和厂区其他项目产生的软化水与循环水排污水集中汇集,经水质在线监测设备监测达标后,排入厂区南侧火山河。厂区其他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及各类生产废水均进行循环利用或用作厂区绿化用水,不外排。该入河排污口地处火山河左岸,属于工业废水入河排污口,已批复日常以连续性形式稳定排放。 (4****水厂正在建设中,待建成稳定运行后,高盐水****水厂****园区各企业。 4、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分类处置。1、生活垃圾设生活垃圾桶,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脱硫石膏依托****已有42m2石膏库暂存,定期送华鑫焦华固废综合利用处置场填埋。 2、本项目危险废物贮存依托****已有危险废物贮存库(2025年1月12日已通过自主验收),废机油委托****处置;废油桶委托******公司处置;在线废液委托**国京****公司;废催化剂理论上每3年更换1次,****运输处置,不在厂内暂存。 石膏库和危废贮存库均符合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规定。 5、锅炉、风机、各种泵类均置于封闭车间内,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隔声罩+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定期检修;厂区进行绿化。根据验收监测数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此外,厂区西侧居民区属于噪声敏感点,噪声数值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6、本次验收监测期间,实测排放总量为:粉尘0.00128t/a、烟尘0.129t/a、二氧化硫0.386t/a(未检出以1/2最低检出限计算)、氮氧化物2.872t/a,达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及环评预测总量要求,且满足排污许可证中氮氧化物的许可排放量要求。75t/h燃煤锅炉和60t/h燃气锅炉已拆除。 7、华鑫肥业已修订了《****(主厂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局完成备案,备案编号:141122-2025-235-H。 本次改建只是锅炉主体发生变化,其他的脱硝用氨水罐、脱硫剂(液)及煤气储柜和厂区的主要生风险物质均未发生变化,因此已备案的应急预案也适用于本次锅炉改建项目。各项应急管理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基本落实,组织开展了应急演练。按照自行监测方案和排污许可证要求,规范开展各项目监测计划。 8、均按环评要求建成,未发生重大变动。 9、**的50吨燃气锅炉,是属于先进的节能锅炉,节约煤气,热效率高,配套的环保设施均为《国家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鼓励类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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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