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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
你单位发来《关******局渠黎派出所备勤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修订版)的函》(扶公函〔2026〕47号)及相关附件已收悉。经委托咨询单位组织专家评估,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县委、****工作部署,为完善我县基层**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民警工作环境,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局渠黎派出所备勤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建设方案。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报告》提出项目拟**一栋3层框架结构的窗口服务及备勤综合楼,建筑占地面积为214.3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626.69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建工程、安装工程、配套工程等。
四、项目建设地址:**县渠黎镇舞龙街12号。
五、原则上同意《可研报告》提出的工程技术方案和设计方案。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资226.8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86.3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3.68万元,预备费16.80万元。资金来源为拟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七、关于招投标范围:****派出所备勤室项目不采用招标方式。
八、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及节能。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1000吨标准煤且年煤炭消费量不满1000吨,可不单独编制节能报告。原则上同意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和工程节能措施,项目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我局对项目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现行的管理规定及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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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