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 ****政府关于请求帮助解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老寨村主干道提质改造项 目 )建设资金的请示》 ( 旧政请〔2026〕3 号) 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规划上报的旧屋基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老寨村主干道提质改造)项目 ,具体建设内容:
1.老寨村村中主干道总长 370m,宽 4.5m,厚 0.15m,采用混凝土结构,水泥标号砼 C30;
2.村中排水沟总长 250m,宽 0.6m,
3 面光,4 个沉井(盖板 2.2 圆, 10×15, 混凝土结构,水泥标号砼 C30)。
批复资金 20 万元,从曲财农〔2026〕20 号 2026 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 第二批) 中支付。
二、你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地点、建设内容及规模组织实施,不得擅自扩大、缩小或变更批复项目。如确需变更批复项目的, 必须****人民政府同意,方可变更批复项目,否则财政不给予报账;要高度重视项目建设及资金监管工作,认真落实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建立健全责任制,做到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具体。项目建设必须实行公示公告制,对项目的实施计划、建设内容、建设过程、资金使用等方面的情况,实施前和实施后要进行公示,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要严格按照《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有关要求,管理和使用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或改变资金用途;要加强项目监管,全面负责项 目实施 ,于每月25 日前上报项 目实施进度 ,项目建设完成后形成资产的及时移交,严格工作纪律,并完善资产后续管护运营等工作。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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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7月 16日
监督举报电话:0874-****253****农业农村局)
12345(省级监督举报电话)
通讯地址:**县腊山街道**北街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