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编号:****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南**惠泽园公租房小区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南**惠泽园公租房小区建设项目附属工程施工(标段名称)招标文件,作如下明确通知:
1.本项目财务要求以招标公告第3.1.3条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准,具体内容如下:“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2024****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认定后的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与本要求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标书代写
2.本次澄清通知是对招标文件中财务要求的进一步明确,未改变招标公告已发布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变。标书代写
3.请各投标人自行登录“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本澄清通知,并据此编制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招标人:**** (盖单位章)
2026年 7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