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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发放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鉴定第一批以奖代补资金的公示
为确保我县经营性自建房以奖代补资金发放公平、公正、公开,根****建设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房屋安全鉴定自治区以奖代补资金补助工作方案(2025年修订)的通知》(桂建村镇〔2026〕3号)文件精神,现我局将符合条件的经营性自建房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通过书面或电****住建局村镇建设股反映,联系电话:0771-****576。
附件: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鉴定以奖代补名单(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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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6日
翻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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