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明确自主经营的中小学校食堂需独立开展会计核算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16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教育部:****小学校食堂需独立开展会计核算

中新经纬11月22日电 据教育部官网消息,近日,教育部印发了《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指引》指出,****小学校食堂需独立开展会计核算,加强对****学校的财务管理,指导各地科学统筹资金,全面加强监管,实现信息公开。

《指引》对学校主体责任和教育行政部门行业主管责任提出明确要求,强调校园食品安全和膳****学校主体责任,校长应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规范执行陪餐制度,每学期面向师生和家长组织开展一次食品安全满意度测评。指导各校成立****委员会,强化家长监督。

《指引》对学校食品采购、验收、加工、储存、配送等关键环节管理进行规定,明确要求严把食材供货关,严格规范大宗食材进货查验,建立“双人或多人联检”查验制度,强化食材进校园管理。****小学自营食堂建设,强化食堂承包(委托)经营及校外供餐管理,应通过公开招标等公开竞争方式确定,严格落实准入、考核评价和退出机制。

《指引》对膳食经费管理提出明确要求,****小学校食堂需独立开展会计核算,加强对****学校的财务管理,指导各地科学统筹资金,全面加强监管,实现信息公开。

《指引》第二章“膳食经费管理”部分指出:

一、一般要求

1. 工作责任制:中小学校自营食堂财务管理实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学校党组织领导下,****学校食堂财务工作,对自主经营食堂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2. 财务管理岗位设置要求:食堂财务管理应分别设置专(兼)职会计、出纳员、库房管理员等工作岗位,建立食堂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明确职责和权限,各司其职,相互监督。出纳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银行印鉴由出纳、会计(或食堂负责人)分别保管。食堂负责人或财务主管人员要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出纳员库存现金,核对银行存款。

3. ****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分校(校区)、集团化办学模式下的成员校、乡村教学点等不具****学校食堂财务****总校(中心校)统一管理,实行“集中记账,分校核算”财务管理模式,设置食堂报账员、库房管理员岗位,并配备相应财会人员。

4. 食堂财务风险预警和内控机制:中小学校应建立健全食堂财务风险预警和内部控制机制,规范和加强食堂财务收入支出和资产负债的管理。中小学校食堂不得提供担保,****政府有关部门举借债务。

5. 食堂建账:****学校食堂需独立开展会计核算。

6. 饭菜定价:中小学校饭菜价格标准应遵循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制定,并实行价格公示制度。

7. 食堂收入:食堂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伙食费收入、捐赠收入、其他收入等。****学校的店面承包收入、房租收入、其他非食堂经营服务收入转入食堂收入。不得转移食堂收入,严禁挪用食堂资金或设立“**库”。

8. 伙食费收取:学校收取伙食费应积极推行网上缴费方式,由学生家长或学生****学校****银行账户,不得转入个人账户,不得公款私存。伙食费不得由老师、家委会、****小组等集体或个人收取。

9. 伙食费代收:实行配餐或****小学校,****学校统一收取并按照代收费管理。****学校指定银行账户。严禁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挪用伙食费资金。

10. 教职工餐费收取:教职工在学生食堂就餐,应按照与学生同菜同价原则,据实缴纳伙食费,不得侵占学生利益。

11. 自主经营食堂运行经费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7-16
招标公告
教育部明确自主经营的中小学校食堂需独立开展会计核算
当前信息
标书代写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