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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7-16
| 项目名称 | **铝制品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路278号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5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赵德强 |
| 联系人 | 赵德强 | 联系电话 | 186****6268 |
| 项目投资(万元) | 1.6 | 环保投资(万元) | 1.6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07-20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建设规模及内容:在不改变原有生产设备情况下,将落后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UV光氧设备淘汰,改为二级活性炭吸附箱。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其他措施: 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方式由过滤棉 活性炭 UV光氧改为过滤棉 二级活性炭吸附箱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产生的废过滤棉,废活性炭统一收集到危废库内,交有资质三方处置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基础减噪 | ||
| 承诺:**** 赵德强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赵德强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