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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007MA5RD19288 | 建设单位法人:符启明 |
| 陶永状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省直辖**市 |
| 华侨经济区****简易办公楼 |
| **正德新型建材产业园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0-耐火材料制品制造、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99-C3099-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农场 华兴路8号 |
| 经度:108.****21846 纬度: 18.****39751 | ****机关:****服务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2-07 |
| 东审环保〔2025〕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007MA5RD****8001W |
| 2025-11-2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4000 |
| 445 | 运营单位名称:**** |
| ****9007MA5RD19288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007MA5RD19288 | 验收监测单位:****集团****公司 |
| ****0000MA5TRB1U12 | 竣工时间:2025-10-29 |
| 2025-11-25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3-15 |
| 2026-06-1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7-0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521704 |
| 扩建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项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共设置四条生产线,一条多种规格碎石、机制砂生产线,年产44万吨多种规格碎石、5万吨石粉以及机制砂21万吨,其中88.5%供于现有商品混凝土生产线、水稳料生产线以及沥青混合料生产线,仅11.5%外售;一条水稳料生产线,年产水稳料43.89万吨;一条沥青混合料生产线,年产沥青混合料26.1万吨;一条乳化沥青生产线,年产4000t乳化沥青。 | 实际建设情况:本次验收范围为水稳料生产线、沥青混合料生产线以及乳化沥青生产线。以外购机制砂及多种规格碎石为原料,年产沥青混合料26.1万吨、年产水稳料43.89万吨以及年产乳化沥青4000t。 |
| 项目分期建设、分期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水稳料生产线:碎石、水泥、石粉、水→称量→拌和→出料; 沥青混凝土生产线:骨料→初级配→干燥→筛分→称量(矿粉、沥青进料)→搅拌→出料; 乳化沥青生产线:沥青→加热→搅拌(乳化剂、水进料)→成品罐。 | 实际建设情况:水稳料生产线:碎石、水泥、石粉、水→称量→拌和→出料; 沥青混凝土生产线:骨料→初级配→干燥→筛分→称量(矿粉、沥青进料)→搅拌→出料; 乳化沥青生产线:沥青→加热→搅拌(乳化剂、水进料)→成品罐。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控制措施。按照“应收尽收,应治尽治”原则,对制砂、水稳、沥青生产线等各环节产生的粉尘、燃烧废气、沥青烟气收集输送至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有组织排放;生产厂房、原料和成品仓库均采取封闭式结构,设置喷雾除尘装置,厂区内运输道路定期洒水抑尘并清扫路面;设置洗车池对进出场地的运输车辆轮胎进行清洗。严格落实废气污染物的收集及处置措施,确保废气收集系统及处理系统的正常运营。 2.强化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合理设计和建设厂区排水系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做好厂区的截流沟和初期雨水沉淀池,清洗废水和初期雨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沥青烟气处理装置产生的喷淋水循环使用,需要定期更换的喷淋废水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3.严格做好固体废物管理。规按固废“减量化、**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贮存、处置及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水稳生产线,****砖厂制砖,筛出的杂****加工厂回收利用,废****回收部门进行回收利用,废玻璃、废塑料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处置,滴漏沥青及拌和残渣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规范危险废物的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相关管理规定做好危险废物的分类收集、暂存、转移、处置工作,避免处置不当造成环境污染。 4.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要合理优化各车间及设备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音设备应采取相应消声、隔音、减振等降噪措施,且远离厂界布置,并设置在密闭的车间内。同时注意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使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合理安排生产时间,确保噪声厂界达标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1.本项目分期验收,制砂生产线尚未开工建设;本项目厂区内运输道路地面及生产区均设置硬化,产生的运输扬尘经采取洒水降尘、清洗运输车辆轮胎及部分车身等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厂区内原料仓库设置封闭式厂房,内部设置喷雾降尘装置;各物料输送廊道通过采用彩钢板进行封闭、布置于封闭式厂房内,产尘量较小;水稳料生产线为封闭式搅拌楼,下料点位于封闭式搅拌楼内,矿粉筒仓呼吸粉尘及搅拌机搅拌粉尘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仓顶口高空排放;沥青混凝土生产线的石粉筒仓经仓顶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仓顶口高空排放;沥青料生产线及乳化沥青生产线的骨料计量、投料、烘干、筛分粉尘均在搅拌楼内操作,骨料计量、投料、烘干、筛分工序以及拌锅及成品仓卸料产生的粉尘通过密闭管道负压抽至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中进行处理后通过DA002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干燥滚筒燃烧废气经SNCR脱硝+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沥青罐配备冷凝回流器,挥发的沥青烟气经冷凝回流器降温后迅速重新凝结成液体,回流至罐体内,冷凝回流器通过连接管路,将未冷凝的沥青烟气引至沥青烟气处理装置(多层锻后焦吸附)净化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1)排放。导热油炉加热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SNCR脱硝+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项目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排烟管道于楼顶排放。发电机采用含硫率不大于0.001%的优质轻柴油为燃料,尾气通过排气管排放。 2.本项目实施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于厂区四周及生产区设置截流沟,将初期雨水导流至初期雨水收集池,经沉淀后回用于厂区降尘;水稳料生产线生产废水经收集至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沥青烟气处理装置产生的冷凝水为循环使用,但需定期更换,更换的冷凝废水暂存于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交由交由****处置。 3.本项目分期验收,机制砂生产线尚未开工建设。剩余混凝土中沉淀池底泥定期清掏,运至******公司用于制砖,经砂石分离机筛分出的砂石回用于生产;滴漏沥青及拌和残渣集中收集后回用于沥青混凝土生产线;除尘器收集粉尘定期清理,回用于水稳料生产线;运营期间,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生活垃圾收集桶统一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危险废物废导热油、冷凝废水、废油桶等含油废弃物、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吸附棉、废焦油以及废机油经收集后暂存于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进行处置。我司规范危险废物的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相关管理规定做好危险废物的分类收集、暂存、转移、处置工作,避免处置不当造成环境污染。 4.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生产设备均布置于封闭式厂房内,且布置于厂区中间位置。合理安排生产时间,车间内生产设备合理布置,厂区内设置绿化带降噪,生产期间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降低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显示,厂界昼间和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 本项目为分期建设,分期验收,机制砂生产线尚未建设,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本次验收的范围为水稳料生产线、沥青料生产线以及乳化沥青生产线,原料碎石、机制砂现为外购,废气治理设施及排气筒高度进行了调整,相关污染物浓度限值按照相关标准要求严格50%执行,且满足标准限值要求,增加的固废均已得到妥善处置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强化项目运营期风险防控及环境保护管理。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意识及环境风险管控,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完善的突发环境事故应急设施,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环境污染,确保环境安全。 2.强化项目环境保护监测监督管理。要认真落实环境管理机构和人员,建立环保工作责任制。强化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及环境质量管控,认真开展环境监测工作,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发现问题及时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1.我****环境保护部发布的《关于印发《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0〕113号)中的要求,完善落实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发布、备案、实施、修订、宣教、培训和演练等活动。 2.我司制定相关环境保护工作制度、污染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制度。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委托第三方****公司开展自行监测计划。如有发现问题及时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378 | 0.0384 | 0 | 0 | 0 | 0.416 | 0.038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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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5 | 0 | 0 | 0 | 0.5 | 0.5 | / |
| 0 | 3.34 | 0 | 0 | 0 | 3.34 | 3.34 | / |
| 0 | 2.23 | 0 | 0 | 0 | 2.23 | 2.23 | / |
| 0 | 0.014 | 0 | 0 | 0 | 0.014 | 0.014 | / |
| 1 | 隔油池、化粪池 | / | 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外运至周边农田用做农肥 | / | |
| 2 | 三级沉淀池 | / | 于搅拌区设置截排水沟,将清洗废水导流至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水稳料生产线 | / | |
| 3 | 截排水沟、雨水池 | / | 于厂界四周及生产区建设雨水截流沟,将初期雨水经截流沟引流至初期雨水收集池,经沉淀后回用于厂区抑尘 | / | |
| 4 | 沉淀池、洗车平台 | / | 设置洗车平台,对进出运输车辆冲洗轮胎,于厂区东北侧设置沉淀池,洗车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 | / | |
| 5 | 冷凝水储存池 | / | 沥青烟气处理装置产生的冷凝水为循环使用,但需定期更换,更换的冷凝废水暂存于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交由交由****处置。 | / |
| 1 | 布袋除尘器、封闭输送廊道、洒水降尘、洗车平台、封闭料场 | 《水泥工业污染物控制标准》(DB46/524-2021) | 本项目厂区内运输道路地面及生产区均设置硬化,产生的运输扬尘经采取洒水降尘、清洗运输车辆轮胎及部分车身等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厂区内原料仓库设置封闭式厂房,内部设置喷雾降尘装置;各物料输送廊道通过采用彩钢板进行封闭、布置于封闭式厂房内,产尘量较小;水稳料生产线为封闭式搅拌楼,下料点位于封闭式搅拌楼内,矿粉筒仓呼吸粉尘及搅拌机搅拌粉尘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仓顶口高空排放;沥青混凝土生产线的石粉筒仓经仓顶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仓顶口高空排放。 | 厂界无组织废气上风向参照点G1位处颗粒物浓度值为0.241~0.267mg/m3之间;厂界下风向G2处颗粒物浓度值为0.031~0.83mg/m3之间;厂界下风向G3处颗粒物浓度值为0.038~0.082mg/m3之间;厂界下风向S4颗粒物浓度值为0.027~0.085mg/m3之间; | |
| 2 | 多层锻后焦吸附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排放速率参照排放速率二级标准限值再严格50%。 | 沥青罐配备冷凝回流器,挥发的沥青烟气经冷凝回流器降温后迅速重新凝结成液体,回流至罐体内,冷凝回流器通过连接管路,将未冷凝的沥青烟气引至沥青烟气处理装置(多层锻后焦吸附)净化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1)排放。 | DA001沥青烟气排放口苯并[a]芘排放浓度值为0.00001~0.000017mg/m3之间,排放速率为0.****000514~0.****000684kg/h之间;沥青烟排放浓度值为15.7~17.8mg/m3之间,排放速率为0.0714kg/h;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值为0.84~0.92mg/m3之间,排放速率为0.00375kg/h。 | |
| 3 | SNCR脱硝+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排放浓度限值,排放速率参照排放速率二级标准限值再严格50%、《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表2中干燥炉、窑标准限值 | 沥青料生产线及乳化沥青生产线的骨料计量、投料、烘干、筛分工序以及拌锅及成品仓卸料产生的粉尘通过密闭管道负压抽至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中进行处理后通过DA002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干燥滚筒燃烧废气经SNCR脱硝+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 DA002窑炉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排放浓度均<20mg/m3,排放速率<0.623kg/h;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值为<6mg/m3,排放速率为0.124~0.132kg/h之间;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值为9~12mg/m3之间,排放速率为0.327~0.332kg/h之间;烟气黑度浓度值均<1(级)。 | |
| 4 | SNCR脱硝+布袋除尘器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6/622-2024)表一中燃气锅炉排放限值。 | 导热油炉加热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SNCR脱硝+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 DA003锅炉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排放浓度在3.1~4.9mg/m3之间,排放速率为0.00164~0.00166kg/h;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值为<6mg/m3,排放速率为<0.00254kg/h;氮氧化物平均排放浓度值为34~49mg/m3之间,排放速率为0.0158~0.0205kg/h;烟气黑度浓度值均<1(级)。 | |
| 5 | 油烟净化器 | 《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6/613-2023)表1餐饮服务单位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表B.1净化设施的污染物的去除效率中的小型标准评价。 | 项目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排烟管道于楼顶排放。 | 项目厨房实际灶头有1个,项目验收监测期间,油烟净化装置前实测油烟浓度为0.51mg/m3-3.21mg/m3之间,折算油烟排放浓度为0.81mg/m3-1.07mg/m3,油烟净化装置后实测油烟浓度为0.25mg/m3-0.62mg/m3之间,折算油烟排放浓度为0.22mg/m3-0.23mg/m3;油烟净化装置前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0.8mg/m3~0.92mg/m3,油烟净化装置后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0.57mg/m3~0.66mg/m3。 | |
| 6 | 沥青加热处加臭剂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一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 | 沥青加热恶臭加臭剂(四氢噻吩) | 厂界上风向G1、下风向G2~G3处的臭气浓度浓度值均<10(无量纲) | |
| 7 | 天然气槽车储罐区加强管理 |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A表A.1中排放限值。 | 厂区内天然气槽车储罐区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与紧急切断阀联锁;报警信号应传送至24小时有人值守的控制室 | 天然气槽车储罐G7处非甲烷总烃浓度限值为0.35~0.4mg/m3之间。 | |
| 8 | 加强管理,绿化带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 项目运营期通过加强管理,于厂区内设置绿化带 | 苯并[a]芘:厂界上风向G1、下风向G2~G3处的苯并[a]芘浓度值均<1.3×10-3μg/m3; 非甲烷总烃:厂界上风向G1处非甲烷总烃浓度值为0.34~0.45mg/m3之间,厂界下风向G2处非甲烷总烃浓度值为0.63~0.69mg/m3之间,厂界下风向G3处非甲烷总烃浓度值为0.51~0.62mg/m3之间,厂界下风向G4处非甲烷总烃浓度值为0.59~0.76mg/m3之间; | |
| 9 | 柴油发电机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 | 发电机及燃油机械采用含硫率不大于0.001%的优质轻柴油为燃料,尾气通过排气管排放。 | 柴油发电机G6处二氧化硫浓度限值为0.011~0.024mg/m3之间;颗粒物浓度限值为0.298~0.336mg/m3之间;氮氧化物浓度限值均<0.05mg/m3。 |
| 1 | 封闭式厂房、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保养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生产设备均布置于封闭式厂房内,且布置于厂区中间位置。合理安排生产时间,车间内生产设备合理布置,生产期间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降低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昼间时段: N1(厂界外东面1米处)噪声值在59-61dB(A)之间,全部达标; N2(厂界外南面1米处)噪声值在57-63dB(A)之间,全部达标; N3(厂界外西面1米处)噪声值在56-63dB(A)之间,全部达标; N4(厂界外北面1米处)噪声值在54-57dB(A)之间,全部达标。 夜间时段: N1(厂界外东面1米处)噪声值在44-47dB(A)之间,全部达标; N2(厂界外南面1米处)噪声值均为50dB(A),全部达标; N3(厂界外西面1米处)噪声值均为47-50dB(A)之间,全部达标; N4(厂界外北面1米处)噪声值45-47dB(A)之间,全部达标。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运营期间厂界监测点位昼间、夜间的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 1 | 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水稳生产线;****砖厂制砖;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进行清运;筛出的杂质能回收利****回收部门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处置;滴漏沥青及拌合残渣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废机油、废喷淋塔废水以及废导热油暂存于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可定期交由******公司处置。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妥善处置。 | 本项目分期验收,机制砂生产线尚未开工建设。剩余混凝土中沉淀池底泥定期清掏,运至******公司用于制砖,经砂石分离机筛分出的砂石回用于生产;滴漏沥青及拌和残渣集中收集后回用于沥青混凝土生产线;除尘器收集粉尘定期清理,回用于水稳料生产线;运营期间,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生活垃圾收集桶统一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一般固废的贮存及处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废导热油、冷凝废水、废油桶等含油废弃物、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吸附棉、废焦油以及废机油经收集后暂存于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进行处置。我司规范危险废物的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相关管理规定做好危险废物的分类收集、暂存、转移、处置工作,避免处置不当造成环境污染。危险废物贮存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 |
| 1 | 强化项目运营期风险防控及环境保护管理。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意识及环境风险管控,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完善的突发环境事故应急设施,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环境污染,确保环境安全。 | 我****环境保护部发布的《关于印发《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0〕113号)中的要求,完善落实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发布、备案、实施、修订、宣教、培训和演练等活动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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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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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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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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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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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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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