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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7-16
由******公司承建的**县红格镇老**污水管网改造工程现已竣工,******公司向我局申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销户。根据《******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转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20号)文件要求,现对其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销户。公示期为30日(从2026年7月17日起至2026年8月17日止)。若该单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请被拖欠人员在公示期内持有关凭证到我局进行投诉,我局将依法开展调查并暂停销户。若未收到欠薪投诉,我局将在公示期满后同意申请单位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销户。
请广大农民工朋友及社会各界监督并相互告知。
投诉地址:**县桐子林镇东环北路81号
投诉电话:0812-****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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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