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参与
专项稽察工作的公告
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办公厅****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办公厅****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购买社会中介机构服务参与专项稽察工作,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服务能力的中介机构参加本次购买服务。
一、项目名称
****购买社会中介机构参与专项稽察工作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
三、工作内容
本次专项稽察工作涉及稽察资金约3.8亿元,涉及市政、生态、交通、教育方面。工作内容主要为:1.根据工作安排开展专项稽察;2.收集整理相关材料,调查取证,编制稽察工作底稿;3.按要求草拟部分稽察文书;4.其他稽察工作事项。
四、预算费用
预算费用控制在38万元以内。本项目中介服务费执行总价包干,投标报价须为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含人员工资、规税和保险费、软件及工器具使用费、交通费、餐费、管理费、其他辅助费用及市内外差旅费等相关费用)。如遇工作开展过程中,出现稽察范围缩小或工作内容减少,按“稽察资金总额×报价费率(投标报价÷3.8亿元)”方式据实结算。
五、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事务所、造价咨询行业执业证书。
3.稽察工作参加人员须具有会计师、造价师职称,具备相关审计工作经验。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惩戒对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购买服务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每家中介机构须提供项目拟参加人员名单。
7.提供承诺书,承诺:(1)选派参与人员前期如参加过稽察范围的项目,工作过程中需回避;(2)项目开展期间,项目参加人员应接受我单位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完成情况审核等),作为支付服务费用的依据;(3)项目参加人员不服从管理,或是工作完成情况经审核不达标拒不整改的,我单位有权要求更换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目标要求
中介机构应遵循依法、勤勉、敬业、高效的原则,对所承担事项的准确性、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负责。
七、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出具报告、归档完成,具体以****的实际安排为准。
八、公告时间
2026年7月17日-2026年7月23日(5个工作日)。
九、报名方式及资料文件递交加急标书代写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请符合条件要求且有参评意愿的中介机构于7月23日以前将参评资料邮寄至****,地址:**市**区秀苑路188号政府办公大楼11-15办公室(联系人:张猛;联系电话:****0010)。
(二)参评资料文件及顺序
1.参评资料目录。
2.报价函。
3.编写参与本次稽察的工作方案(需包含稽察主要内容及重点、具体实施步骤及方法)。
4.中介机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相关审计工作业绩资料。
5.2024年1月至公示截止日期之间任意1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6.本公告第五条第6点所列网站查询截图,****政府购买服务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本公告第五条第7点所列事项的承诺书。
8.中介机构项目应选派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能力、承担和参加过审计工作的人员参与稽察工作;每名项目参加人员应提供相应的职称证书。
以上资料文件为复印件的应加盖单位公章。逾期邮寄或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文件的不予受理。
十、购买方式
按照《****办公厅****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规定,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60万元,该事项未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由****按照内控、财务制度,通过自行采购方式确定承接主体。
联系人及电话:张老师,0871-****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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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