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7月16日-2026年7月22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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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批复文号 | 发文时间 |
| 1 | ****关于 国****公司****公司 **中心330****电站110千伏三期 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市环批复〔2026〕84号 | 2026/7/13 |
| 2 | ****关于 ****基地金****公司 ****基地)100MW/400MWh电网侧独立储能项目(一期) 110kV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市环批复〔2026〕85号 | 2026/7/13 |
| 3 | ****关于 国****公司****公司 **万达330 ****电站110千伏送出一期 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市环批复〔2026〕86号 | 2026/7/13 |
| 4 | ****关于 **彩晶****公司 锂电池新型功能性添加剂(TnP)产线技术 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市环批复〔2026〕87号 | 2026/7/14 |
相关附件:
市环批复〔2026〕84****中心330****电站110千伏三期送出工程.pdf
市环批复〔2026〕85****基地)100MW400MWh电网侧独立储能项目(一期)110kV送出线路工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