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昌盛房****公司向我局提出关于审批锦源大厦项目总平面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调整申请,我局依法依规组织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区庆远镇中****商贸小区)。
二、具体调整内容
(一)调整建设规模:建筑层数由原审批的16层调整为18层;建筑总高度由原审批的59.4米调整为56.09米,其中第一层建筑结构层高由原审批的4.5米调整为5.09米,第二层至第十八层每层结构层高由原审批的3.9米调整为3米。
(二)局部调整建筑平面布局。1.将原审批第二层建筑由商业调整为住宅;2.将原审批第三至第十六层建筑由办公调整为住宅。
(三)调整建筑外轮廓及建筑平面布局。
以上设计方案调整后,****商贸小区第三地块项目总建筑面积由原审批的34802.64平方米调整为34798.85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由原审批的34211.35平方米调整为34140.92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由原审批的591.29平方米调整为657.93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由原审批的4120.5平方米调整为4095.15平方米,建筑密度由原审批的56.05%调整为55.71%,容积率由原审批的4.654调整为4.644,绿地率等指标均保持不变。其调整后的设计方案及其各项规划指标均符合城乡规划要求,具体调整内容详见附件。
三、公示时间
2026年7月16日至2026年7月24日。
四、公示地点
(一)****公告栏(**市**区庆远镇**大道8-1号)。
(二)****官方网站(http://zrzyj.****.cn/)。
(三)项目所在地。
该项目设计方案调整涉及到的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书面意见(利害关系人应当提供与该公示事项有利害关系的事实和证明)提交至我局(地址:**市**区庆远镇**大道8-1号****,电子邮箱: ghhxxzx****819@hechi.****.cn,邮编:546300,联系电话:0778-****525)。如反应的书面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的,将视为无效意见。
附件:1.锦源大厦项目总平面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调整对比图
2.技术经济指标调整对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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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