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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生态影响类》的公告》****总局公告2007年第80号),现将******分厂年产3.5万吨锻造新产品开发建设项目(三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专家意见公式如下:
项目名称:******分厂年产3.5万吨锻造新产品开发建设项目(三期工程)
建设单位:****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 系 人:刘科长
联系方式:138****2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