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信息
项目名称: 新沭河下游段行洪障碍物清除工作项目(人工清障)(第三次)
项目编号: ****
比选方式: 公开比选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服务品目: 水利管理服务/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项目预算: ¥500,000
项目地点: **区北郊路65号
预计评审时间: 2026-07-22 09:30
评审地点: **区北郊路65号
采购单位: ****
项目联系人: 滕晗
联系人电话: 0518-****3338
固定电话: 暂无
响应开始时间: 2026-07-16 17:30
响应截止时间: 2026-07-21 18:00标书代写
二、比选供应商资格条件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项目涉及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供应商须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并承诺无相关失信记录,核查存在失信则响应无效;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响应申请,若同时递交响应文件,全部响应文件均作无效处理。标书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