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0 | ||||||||||||||||||||||||||||||||||||||||||||||||||||||||||||||||||||||||||||||||||||||||||||||||||||||||||||||||||||||||||||||||||||||||||||||||||||||||||||||||||||||||||||||||||||||||||
| 140,000元 人民币 | ||||||||||||||||||||||||||||||||||||||||||||||||||||||||||||||||||||||||||||||||||||||||||||||||||||||||||||||||||||||||||||||||||||||||||||||||||||||||||||||||||||||||||||||||||||||||||
| 6,588,164.02元 人民币 | ||||||||||||||||||||||||||||||||||||||||||||||||||||||||||||||||||||||||||||||||||||||||||||||||||||||||||||||||||||||||||||||||||||||||||||||||||||||||||||||||||||||||||||||||||||||||||
| CQFWSZZDJ2026[JS] | ||||||||||||||||||||||||||||||||||||||||||||||||||||||||||||||||||||||||||||||||||||||||||||||||||||||||||||||||||||||||||||||||||||||||||||||||||||||||||||||||||||||||||||||||||||||||||
| ****服务中心建设工程 答疑补遗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服务中心建设工程”的答疑补遗通知发布如下: 一、答疑部分 问题1:关于******公司****法院执行,出具的投标保函是否有效的咨询。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的要求:“纸质投标保函的开立人应当****银行、保险机构、****公司,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工程保函业务条件。纸质投标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满足招标文件约定要求。”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公司开具保函未赔付被诉后,仍未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履行赔付义务,目前相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具体案件信息如下:1.****法院,被执行人******公司【案号:(2026)渝0102执4220号】,2026年4月21日立案,执行标的300000元。2.****法院,被执行人******公司、******公司【案号:(2026)渝0154执2886号】,执行标的****972元。上述第一个案件仅仅30万元标的,从立案开始至今已经超过两个月之久。还有项目中因******公司拒绝履行赔付责任,相关业主方在招标文件补遗通知中直接将******公司****公司回避名单,拒绝******公司所出具的保函。由此可见******公司的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根本无能力是存在很大问题的。请问以******公司目前的被执行和不履行投标担保责任的情况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答:****公司出具的任何形式的投标保函,具体详见本通知补遗部分。 问题2:装饰装修专业分包业绩符合不 答:符合,且业绩证明材料需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业绩要求。 问题3:现场递交纸质保函原件是否需要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的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和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递交吗 答:现场递交纸质保函原件的人员,不需要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和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问题4:请问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与加盖公章的招标文件PDF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的以哪个为准 答:除**市电子招投标系统中锁定不可以修改的格式外(如投标函等),均以加盖公章的PDF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为准。 问题5:我公司业绩为epc业绩,我公司与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承接,竣工验收报告中****公司盖章,请问需要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吗 答:需要。业绩证明材料需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3.业绩要求”。 问题6: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三)承诺部分是否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诺 答:已包含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无需提供除此之外的其他承诺。 问题7:**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文件-报价部分“己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总价”页面招标人名称需要填写吗 答:需要填写。 问题8:可以用自己做的材料购买协议、劳务协议、设备租赁协议作为低价说明证明材料吗 答:提供的材料购买协议、劳务协议、设备租赁协议需真实有效,各方盖章齐全并满足招标文件对异常低价警戒线的要求。 问题9: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交易场所运行服务机构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日内,向除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纸质投标保函正本,并书面通知相关金融机构本项目准予提前注销纸质投标保函。具体注销事宜由投标人与金融机构协商。保函原件上需要加盖正本吗 答:不需要。 问题10:我公司业绩为三个项目合并招标,三个项目合起来满足业绩要求,但分别签了三个合同和分别验收,****公司业绩满足业绩要求吗 答:不满足,招标文件业绩要求为投标人自2022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属于单个独立合同,而三个项目即便合并招标,只要分别签订合同、分别完成验收,就属于三个独立的业绩,不能将三个合同的金额、规模合并计算起来满足招标要求。标书代写 问题11: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单项最高限价中金额为零的,清单综合单价报价可以为0吗 答:可以。 问题12:请问招标人是否委派业主专家参与评标吗 答: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委员会。 问题13:任一清单的综合单价低于警戒线,就要提供说明吗 答:是。 问题14:老旧小区室外环境改造施工业绩满足吗 答:若老旧小区室外环境改造业绩中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在500万元及以上的并满足招标文件1.4.1中业绩要求的,该业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问题15:业绩要求的竣工时间是指竣工验收时间吗 答:应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时间。 问题16:财务报告可以只提供审计报告、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吗 答:财务报告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2.财务要求”。 问题17:有没有人行贿专家,有的话我们就不参加了。 答:本项目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委员会,评标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并接受监督,任何影响评标公正性的行为都将导致投标被否决并承担法律责任,项目评标过程合法合规。 问题18:老旧小区或者棚户区改造施工业绩满足吗 答:若老旧小区或者棚户区改造施工业绩中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在500万元及以上的并满足招标文件1.4.1中业绩要求的,该业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问题19:本项目是异地评标吗 答:不是异地评标。 问题20:建筑机电安装施工业绩符合吗 答:若建筑机电安装施工业绩中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在500万元及以上的并满足招标文件1.4.1中业绩要求的,该业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问题21:投标函中的缺陷责任期可以填“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吗 答:可以。 问题22:房屋建筑的续建施工业绩满足业绩要求吗 答:若房屋建筑的续建施工业绩中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在500万元及以上的并满足招标文件1.4.1中业绩要求的,该业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问题23:财务报告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吗 答:可以不提供。 问题24:现在除了没有警戒线和技术方案的低价项目评标专家不被围猎,哪个项目不围猎评标专家,请问招标人如何保证公平 答:招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各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发现违法或违规的情形,请按规定向相关部门进行反馈。 问题25:建筑装修或者幕墙施工业绩满足业绩要求吗 答:符合,且业绩证明材料需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业绩要求。 问题26:现场递交纸质保函原件是否需要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的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和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递交吗 答:现场递交纸质保函原件的人员,不需要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和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问题27: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和工程质量要求对应的约定内容,可以统一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吗 答:可以。 问题28:专业分包业绩满足业绩要求吗 答:满足,且业绩证明材料需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3.业绩要求”。 问题29:财政部 ****国资委 ****总局2023年9月14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事务所应当按照规定将其承办《中华人民**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审计业务出具的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报告)上传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统一监管平台)并申请赋码。本项目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需要赋码和提供深度查询截图吗 答:不需要,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满足招标文件财务要求即可。 问题30:在职的已退休的注册人员,其社保局出具的养老证明已无法提供,该类人员是否可以用退休证、注册证及在本单位注册的证明文件替代 答:不可以。 二、补遗部分 1.原于2026年7月10日随招标公告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作废,以本次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随本补遗通知以附件形式发出,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查阅。 2.本招标项目最高限价为:****164.02元(大写:陆佰伍拾捌万捌仟壹佰陆拾肆元零贰分),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为:192883.92元(大写:壹拾玖万贰仟捌佰捌拾叁元玖角贰分)。 3.本项目不平衡报价主要清单子目如下:
4.招标文件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投标保证金 方式三 一、以纸质投标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纸质投标保函视为无效”前新增:“******公司(该公司在“**区黄金坡片区**村改造项目一期(一标段、二标段)和玉带路安置点(峰高部分)市政道路工程剩余部分”项目中,未能按照其出具的投标保函约定履行见索即付的核心义务。在满足投标保函中约定的索赔条件下,未能履行无条件支付承诺,尽管其在索赔过程中未否认赔付责任,但因缺乏履约能力及担保能力,导致该保函实际丧失担保效力,无法保证招标人权益,鉴于其已发生实质性违约行为,故****公司出具的任何形式的投标保函。) 注:本次发布的答疑及补遗通知中的所有内容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答疑及补遗通知为准。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7月16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