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邮亭天福片区**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双邮路)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期:2026年7月16日至2026年7月19日)
| 项目标段名称 | **区邮亭天福片区**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双邮路)一标段 | |||||
| 项目编码 | ****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 | ****9056.27元 | |||
| 招标人 | ****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139****8866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199****3633 |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经评审的投标价 | 工期(交货期或服务期) | 质量 | 其他(综合评估得分) |
| 第一名 | **** | ****697.83元 | ****697.83元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 |
| 第二名 | ******公司 | ****697.83元 | ****697.83元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 |
| 第三名 | ******公司 | ****368.91元 | ****368.91元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 |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第二中标候选人:**** 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投标资格业绩:1862项目周边道路工程 项目经理姓名:刘传贺 项目经理证书名称及编号: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渝150********18163 项目经理资格业绩:1862项目周边道路工程 技术负责人姓名:秦远玲 技术负责人证书名称及编号:职称证书 011****00142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投标资格业绩:**新区配套道路六期工程Ⅲ标(施工) 项目经理姓名:朱碧碧 项目经理证书名称及编号: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浙133********40486 项目经理资格业绩:**新区配套道路六期工程Ⅲ标(施工) 技术负责人姓名:叶敏 技术负责人证书名称及编号:职称证书 G****102716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投标资格业绩:**区****檀溪路道路工程 项目经理姓名:马新鹏 项目经理证书名称及编号: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渝250********01167 项目经理资格业绩:**区****檀溪路道路工程 技术负责人姓名:张明锋 技术负责人证书名称及编号:职称证书 202****60205 | |||||
| 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 中标候选人全部响应招标文件,合格。 注:****与******公司,投标报价相同,且提供的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等级均为一级,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委员会投票排序,第一名:****、第二名:******公司、第三名:******公司。 | |||||
| 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 ****委员会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公司,根据A-14投标保证金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款规定,否决其投标。 ******公司因公司业绩不符合A-3投标人的业绩不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资格评审不合格,否决其投标。 ****公司不符合A-3投标人的业绩不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资格评审不合格,否决其投标。 ******公司不满足A-5投标人的项目经理资格不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资格评审不合格,否决其投标。 ******公司技术方案无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18投标人的技术方案综合性评审不合格。技术方案的形式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4)技术部分的要求,否决其投标。 ******公司技术方案未明确施工机械自有或租赁的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18投标人的技术方案综合性评审不合格。技术方案的形式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4)技术部分的要求,否决其投标。 ****集团****公司技术方案双代号网络图不满足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18投标人的技术方案综合性评审不合格。技术方案的形式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4)技术部分的要求,否决其投标。 ******公司技术方案双代号网络图不满足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18投标人的技术方案综合性评审不合格。技术方案的形式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4)技术部分的要求,否决其投标。 ****集团****公司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第一次答疑补遗文件第十条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26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未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或未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说明其报价的合理性,否决其投标。 ****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第一次答疑补遗文件第十条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26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未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或未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说明其报价的合理性,否决其投标。 ****公司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不满足第一次答疑补遗文件第十条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26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未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或未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说明其报价的合理性,否决其投标。 ****公司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不满足第一次答疑补遗文件第十条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26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未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或未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说明其报价的合理性,否决其投标。 ******公司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不满足第一次答疑补遗文件第十条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26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未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或未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说明其报价的合理性,否决其投标。 ****公司根据A-32投标人的工程量清单中有不平衡报价的,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款关于不平衡报价的要求(如有),否决其投标。 |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联系人:覃先生,联系电话:139****8866)提出异议。 | |||||
|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 | 监督部门:重****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重****开发区建设管理局 联系电话:023-****6557 | |||||
| 招标人(盖章): 2026年7月16日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26年7月16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