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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要求,现将****年处理14万吨工业固体废物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处理14万吨工业固体废物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省**市**县刘二堡镇高庄子村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自2026年7月16日至2026年8月13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7****4567
邮寄地址:**省**市**县刘二堡镇高庄子村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