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过渡期塔类综合施工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公开询比(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2026年过渡期塔类综合施工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1.2采购人:****
1.3采购代理机构:****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预估规模为含税金额197万元(含安全生产费),不含税金额180.73万元(含安全生产费),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 地市 |
采购金额(万元) |
|||||
| 施工费 |
安全费 |
合计(含安全生产费) |
||||
| 含税金额 (万元) |
不含税金额 (万元) |
含税金额(万元) |
不含税金额 (万元) |
含税金额 (万元) |
不含税金额(万元) |
|
| **省 |
191.26 |
175.47 |
5.74 |
5.26 |
197 |
180.73 |
注:本项目塔类专业的土建、外电、动力配套按照就高3%计取。安全生产费不打折。
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9%;若为小规模纳税人,则依照国家或地方政策税率执行。税率取定应符合国家税务政策,如遇国家税务政策调整,按照调整后的税收政策执行,如供应商符合国家增值税税率减免规定的,****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后按减免后的税率记取。
1.5采购项目概况:塔类专业:
(1)土建施工:包含土建机房、铁塔基础、机柜基础、地网、维护类更新整治等土建施工。
(2)动力配套施工:包含蓄电池、开关电源、机柜、交流配电箱、FSU等设备的安装、调测、维护类更新整治施工。
(3)外市电施工:包含变压器、高压线路、低压线路、真空断路器、维护类更新整治等施工。除电力电缆、变压器外,所有材料、设备均由施工方提供(含计量装置、保护装置、电杆、拉线、地材、标识标牌等设备材料及辅材)。
1.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7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人,份额100%。
1.8最高响应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在基准价的基础上报统一折扣,最高限价为折扣100%,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基准价详见附件五《****2026年过渡期塔类综合施工服务采购-基准价》。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施工
2.2施工地域:**省
2.3工期要求:
(1)**、改造项目工期要求:
| 工期要求(天数) |
|||||||||||||
| 改造楼面塔 |
改造地面塔 |
**楼面塔 |
**地面塔 |
拆迁还建楼面塔 |
拆迁还建地面塔 |
室分/微站/传输/两翼项目 |
|||||||
| 楼面抱杆+机房 |
楼面抱杆+一体化机柜/RRU拉远/无配套 |
屋面塔桅+机房/RRU拉远/无配套 |
单管塔/景观塔/仿生树+机房/RRU拉远/无配套 |
角钢塔、三管塔+机房/RRU拉远/无配套 |
一体化塔房 |
拉线塔/简易塔+机房/RRU拉远/无配套 |
|||||||
| 项目实施环节 |
开工准备 |
1 |
2 |
2 |
2 |
2 |
2 |
2 |
2 |
2 |
2 |
2 |
2 |
| 项目实施 |
3 |
10 |
11 |
3 |
18 |
31 |
35 |
7 |
29 |
15 |
32 |
与客户约定时间 |
|
| 分项验收 |
1 |
1 |
1 |
1 |
1 |
2 |
2 |
2 |
2 |
1 |
2 |
2 |
|
| 完工审批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
| 验收环节 |
内部验收 |
1 |
2 |
2 |
2 |
2 |
4 |
4 |
4 |
4 |
2 |
4 |
5 |
| 合计 |
6 |
16 |
17 |
9 |
24 |
40 |
44 |
16 |
38 |
21 |
41 |
/ |
|
(2)更新整治项目工期要求:抢修类施工3天。
2.4协议有效期: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9年9月31日(含保修期)。其中,下单实施期限从签订协议之日起截止到2027年9月31日或乙方中标份额使用完毕之日(以到达时间在先者作为协议终止日)。若合同期满后执行份额未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合同
2.5质量标准要求:合格,达到国家、行业及中国铁塔技术规范、标准规定及设计的要求。
2.6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2.7承包方式:本项目包工包部分料。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须提供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文件扫描件。(若为联合体,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需响应)
3.2财务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须提供“承诺能够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若为联合体,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需响应)
3.3资质要求:
(若非联合体响应时,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若联合体响应时,须按照联合体协议书中的职责分工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
1.动力配套专业: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
2.土建专业: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
3.外市电专业:须同时具备以下(1)(2)资质:
(1)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
(2****能源局颁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承修)。尚未换领新版电子证照的,资质等级需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同时具备承装、承修)四级或以上资质。
注:如供应商已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认定供应商资质。
如供应商已根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5年第30号令)、《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5)44号)换发电子证照的,原纸质证照作废,未换发电子证照的,原纸质证照继续有效。是否换****能源局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https://zzxy.****.cn/#/gateway/inquiryPublic)查询结果为准。
3.4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若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3.5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具备同类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标书代写
(1)若非联合体响应,供应商须提供同类业绩至少3份(同类定义:土建施工业绩不少于1份、动力配套施工不少于1份、外市电施工业绩不少于1份)且合计金额不低200万元。
(2)若联合体响应,则各联合体成员须共同提供同类业绩至少3份(土建施工业绩不少于1份、动力配套施工不少于1份、外市电施工业绩不少于1份)且合计金额不低于200万元;
注:1.联合体响应时,须按照联合体协议书中的职责分工提供对应的施工业绩,如:根据职责分工仅负责外市电施工的联合体成员只认可提供的外市电类施工业绩,其他类别专业业绩均不予认可。
2.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包括合同封面、标的、金额、签字页等关键页的扫描件;签署合同的,以合同金额及合同签署日期为准;签署框架合同/协议的,以订单或结算单或发票的金额为准,提供框架合同+订单的以订单时间为准,提供框架合同+结算单或框架合同+发票的以框架合同签署时间为准。
3.6人员要求:
3.6.1.安管人员要求:
(1)若非联合体响应时,供应商需同时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①供应商须具备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
②供应商须具备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至少1名),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
③供应商须具备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至少1名),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
④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
⑤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至少1名),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
⑥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2或C3证)(至少1名),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
注:须提供人员清单、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社保局出****公司缴纳的2026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期间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可以1人同时具有通信主管部门和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明材料不足的人员不予认可。
(2)若联合体响应时,联合体成员应根据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的职责分工,分别满足以下对应人员要求:
①承担动力配套施工专业的联合体成员,须具备以下要求:
A.供应商须具有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
B.供应商须具有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至少1名),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
C.供应商须具有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至少1名),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
②承担土建、外市电施工专业的联合体成员,须具备以下要求:
A.供应商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
B.供应商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至少1名),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
C.供应商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2或C3证)(至少1名),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
注:须提供人员清单、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社保局出具****公司缴纳的2026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期间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可以1人同时具有通信主管部门和住建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根据联合体协议书职责分工,若联合体成员同时负责通信工程类和住建类施工专业,需要同时具备通信主管部门和住建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明材料不足的人员不予认可。
3.6.2.特种施工作业证件人员要求:
****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特种施工作业证,至少配备一组特种施工作业队伍(包括: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人员至少1人、低压电工证至少1人、高压电工证至少1人、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至少1人)。(一人持多证仅计一人)(若联合体响应时,联合体成员共同提供)
注:如供应商相应人员已根据《****办公厅关于更新特种作业操作证式样的通知》(应急厅(2026)14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管理部令(2026)第19号)的规定换领相应专业特种作业操作证,则按照相应管理规定《应****建设部****监局关于印发《特种作业目录》的通知》(应急厅(2026)45号)对供应商人员资格进行认定(如:取得有效“高压电工作业”证书的人员,可以从事低压电工作业;取得有效“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书的人员,在从事本职工作时,可以不再考取“高处作业”证书)。
注:须提供人员清单、身份证扫描件、****社保局出具****公司缴纳的2026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期间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证明材料不足的人员不予认可。
3.6.3承诺函:
(1)供应商承诺成交后甲方如有紧急需求按照甲方需求增派相应数量的团队人员(提供承诺函)。
(2)供应商须承诺在协议有效期内,配置的团队人员与现场实际人员信息变更比例不超过40%(不含40%)、项目负责人更换不得超过2次,否则将终止合同。(若为联合体响应,则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承诺函)。
3.7控股及管理关系: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若为联合体响应,则核查所有联合体成员与其他供应商的控股管理关系)
3.8自然人股东: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若为联合体响应,则核查所有联合体成员与其他供应商的股东是否完全一致)。
3.9高级管理人员: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若为联合体响应,则核查所有联合体成员与其他供应商的股东是否完全一致)。
3.10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7月1日起)被相关行****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7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7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公司、****列入**/**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公司、****列入列入土建、动力配套、外市电专业“中国铁塔**级或**省级供应商黑名单”,且还在项目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若为联合体响应,则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承诺函,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3.11联合体: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如供应商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询比(比选)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中响应。
3.12转包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3.13其他要求:满足公开询比(比选)文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询比(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询比(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6年7月17日至2026年7月20日】(**时间,下同)。
5.2询比(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响应的潜在供应商,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询比(比选)文件:
5.2.1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进行本项目比选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及CA办理”。电子标服务
5.2.2完成注册后,供应商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比选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询比(比选)文件。支付方式详见5.3条款。
5.2.3获取比选文件操作详见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5.3询比(比选)文件费用: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方式: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支付。
5.4询比(比选)文件款发票事宜:发票类型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发票生成后将由项目经理将发票下载链接推送至报名联系人邮箱及手机(短信形式),请注意查收。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28日09时30分】。标书代写
6.2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提交,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首先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最后点击左下方“投标文件递交”按钮进行响应文件递交。
6.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平台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平台下载比选文件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
(1)当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异常时,供应商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失败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
(4)因供应商之外的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5)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失败的,其响应无效。
7.供应商注册及CA办理
7.1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需完成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已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供应商,请点击平台首页“忘记密码”按钮,按照网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未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供应商,请点击平台首页“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首页“操作手册”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7.2 CA证书办理
首次使用平台进行电子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响应文件编制和响应,供应商请在询比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及时办理CA证书,避免影响正常响应。手机CA证书售价350元人民币/年,售后不退。已持有平台CA证书的供应商应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
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标证通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招标平台(https://ebid.****.cn/),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005950(工作日8:30-17:00)。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8.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bid.****.cn)。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唱价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唱价会议的,视为默认唱价结果。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10.重要提示
为贯彻落实招投标法律法规,遏止串通投标(响应)等不正当市场竞争行为,加强对违法违规投标(响应)行为的打击力度,营造公平健康的营商环境,推进供应商诚信体系建设,在招标/采购过程中,发现串通投标(响应)行为,招标人/采购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招标/采购文件以及****公司相关管理规定从严处理,并视情节严重程度,将有关情况移交监管部门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及经济损失,均由违规供应商自行承担。发现疑似串通投标(响应)行为,也将记录情况,并重点关注深入核查。
11.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11.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省**市**路79****广场**铁塔
邮 编:810000
联 系 人:达老师 0971-****269
联系邮箱:****@chinatowercom.cn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路215号
邮 编:310014
联 系 人:李永睿、刘国玉、朱慧玲
电 话:177****8785、133****1426、173****8121
邮 箱:****@163.com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支行
账 号:311********10033094
11.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后,通过“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或通过异议接收邮箱(****@chinatowercom.cn)提出。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日期:2026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