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以下简称“三资”)管理队伍建设,提升管理人员专业能力,根据《****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 2026年省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晋财农〔2025〕120号)、《****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农村“三资”规范化试点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晋农函【2026】97号)文件精神,我县将实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人员能力提升项目,面向社会公开遴选 2026 年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人员能力提升项目实施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农村“三资”管理、农村会计等相关工作经验的专业机构。
二、申报条件
1.资质要求:机构需依法注册登记,具有本项目相关经营范围,无不良信用记录。
2.团队要求:拥有稳定的项目团队,项目实施人员需具备农业农村政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农村会计、资产清查、农村集体“三资”监测平台等领域的专业知识或实践经验。
3.实施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项目实施方案,涵盖政策依据、实施内容、实施周期、实施计划、相关案例和新任村(组)负责人廉洁履职教育等内容,选派熟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业务及相关专业的“三资”管理人员,按照查找问题、分析成因、形成问题清单、提出整改建议、提供业务指导、开展信息化平台实操培训等闭环管理的工作思路,对乡村进行实操业务指导和技术指导。
三、遴选程序
1.机构申报:符合条件的机构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2.材料初审: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人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进入评审环节。
3.组织评审:组织专业人员对申报资质、实施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审,择优选定。
4.结果公示:****政府网站公示 5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承办机构。
四、申报资料
1.机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机构及实施人员的相关资质证书(加盖公章);
3.信用记录证明(“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4.项目相关案例(加盖公章);
5.项目实施方案(包括实施内容、实施人员、实施周期等);
6.项目费用预算及报价明细。
五、申报时间
2026年7月16日至7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地址:****
联 系 人:苑俊芳 崔君男
联系电话:0350-****763
邮 箱:****@163.com
欢迎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积极参与申报,共同助力我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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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