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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自然资收〔2026〕2号
一、依法无偿收回文源路(**大道)连接道路工程项目位于**县西谷乡东木庄村、西谷村、南云支村的5宗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分别为24.03亩、61.17亩、89.78亩、68.25亩、117.51亩,总计360.74亩。
二、涉及**县国有****公司地上建筑等资产的地面附着物补偿,由**县国有****公司****住建局、清****交易中心、西谷乡对上述地块内的相应地面资产进行协商处置。
三、上述宗地如涉及的经济纠纷由**县国有****公司宗地原权属单位自行处置,待处置完毕并保证宗地无其他权利瑕疵后,由县政府按照原土地用途划拨****建设局使用依据规划重**排使用。
**县国有****公司应主动在15天内申请注销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逾****登记中心予以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