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器管招投标)屯昌县县域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及配套管网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澄清、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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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潜在投标人:

****处理厂改扩建及配套管网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已于2026年7月6日发布招标公告,现作如下澄清更正:

1、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中新增条款:“投标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设计方案,施工实施方案应精简,文字宜精炼,内容具有针对性,总页数应控制在1200页以内”。

2、因系统升级,已完成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1分包条款更新,现删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5 条分包相关约定。

3、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中新增条款: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5项第2.2.3(8)条款号内容中的“不良行为记录”是指:“在信用中国网、**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查询到的不良行为记录”。现变更为:“不良行为记录”是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记录的企业经营异常或存在重大失信或严重违约事项视为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如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经营异常名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违法分包转包行为;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行政处罚不视为不良行为记录,如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环保施工管理措施等不到位的处罚等。标书代写

4、本次澄清不满足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6年07月29日09时30分,地点为:**省**市**区****二街政务二期大楼2层至3****服务中心大楼北侧)205不见面开标室_2;现顺延至2026年08月03日09时30分,地点为:**省**市**区****二街政务二期大楼2层至3****服务中心大楼北侧)205不见面开标室_2。电子标服务

其他内容不变,因本次澄清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 标 人:****

地 址: **省**市**区国兴大道3号互联网金融大厦B座10楼

联系人(全称): 陈法

电 话:0898-****3096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广场南区D座603房

联系人(全称):苏庆关

电 话:0898-****1989

附件下载1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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